經(jīng)義
《至真要大論》曰∶諸濕腫滿,皆屬于脾。諸痙項強,皆屬于濕,太陰司天,其化以濕。濕氣大來,土之勝也,寒水受邪,腎病生焉。風氣大來,木之勝也,土濕受邪,脾病生焉。濕yin于內(nèi),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生氣通天論》曰∶因于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長。 短為拘,弛長為痿。汗出見濕,乃生痤痱。秋傷于濕,上逆而咳,發(fā)為痿厥。
《痹論》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也。濕氣勝者,為著痹也。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痹。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百病始生篇》曰∶風雨則傷上,清濕則傷下。
《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濕中之也。
《太陰陽明論》曰∶故陽受風氣,陰受濕氣。傷于風者,上先受之;傷于濕者,下先受之。
《調(diào)經(jīng)論》曰∶寒濕之中人也,皮膚不收,肌肉堅緊,營血泣,衛(wèi)氣去,故曰虛。虛者,聶辟氣不足,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刺志論》曰∶谷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
《臟氣法時論》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禁濕地濡衣。
《宣明五氣篇》曰∶脾惡濕。
《五癃津液別篇》曰∶天寒則腠理閉,氣濕不行,水下流于膀胱,則為溺與氣。
《陰陽應(yīng)象大論》曰∶濕勝則濡瀉。秋傷于濕,冬生咳嗽。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
《九宮八風篇》曰∶兩實一虛,犯其兩濕之地,則為痿。
《五常政大論》曰∶敦阜之紀,大雨時行,濕氣乃用。太陽司天,濕氣變物。太陰司天,濕氣下臨。
《六元正紀大論》曰∶辰戌年,太陽司天之政,水土合德。寒濕之氣,持于氣交,民病寒濕,發(fā)肌肉萎,足萎不收,濡瀉,血溢。丑未年,太陰司天之政,濕寒合德,黃黑;。
民病寒濕,腹?jié)M,身 憤, 腫。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
《痿論》曰∶肉痿者,得之濕地也。
《脈要精微論》曰∶中盛藏滿,氣勝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五營運大論》曰∶濕傷肉,風勝濕。
《通評虛實論》曰∶ 跛,寒風濕之病也。
《五色篇》曰∶厥逆者,寒濕之起也。
《長刺節(jié)論》曰∶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于寒濕。
論證
濕之為病,有出于天氣者,雨霧之屬是也。多傷人臟氣。有出于地氣者,泥水之屬是也。多傷人皮肉筋脈。有由于飲食者,酒酪之屬是也。多傷人六腑。有由于汗液者,以大汗沾衣,不皇解換之屬是也。多傷人膚腠;有濕從內(nèi)生者,以水不化氣,陰不從陽而然也。悉由乎脾腎之虧敗。其為證也,在肌表則為發(fā)熱,為惡寒,為自汗。在經(jīng)絡(luò)則為痹,為重,為筋骨疼痛,為腰痛不能轉(zhuǎn)側(cè),為四肢痿弱酸痛。在肌肉則為麻木,為 腫gydjdsj.org.cn/rencai/,為黃膽,為按肉如泥不起。在臟腑則為嘔惡,為脹滿,為小水秘澀,為黃赤,為大便泄瀉,為腹痛,為后重、脫肛、 疝等證。凡肌表經(jīng)絡(luò)之病,濕由外而入者也。飲食血氣之病,濕由內(nèi)而生者也。此其在外者為輕,在內(nèi)者為甚,是固然矣。然及其甚也,則未有表濕而不連臟者,里濕不連經(jīng)者,此其濕病之變,不為不多。故凡治此者,必當辯表里,察虛實,而必求其本也。
然濕證雖多,而辯治之法,其要惟二∶則一曰濕熱,一曰寒濕而盡之矣。蓋濕從土化,而分旺四季,故土近東南,則火土合氣,而濕以化熱。土在西北,則水土合德,而濕以化寒,此土性之可以熱,可以寒。故病熱者謂之濕熱,病寒者謂之寒濕。濕熱之病,宜清宜利,熱去濕亦去也;寒濕之病,宜燥宜溫,非溫不能燥也。知斯二者,而濕無余義矣。何今之醫(yī)家,動輒便言火多成熱,而未聞知有寒多生濕者,其果何也?豈寒熱之偏勝,原當如是耶。
抑陰陽之顯晦,察有易難也。且夫陰陽之理,本無軒輊,猶權(quán)衡也,此而不知,烏云明慧,創(chuàng)一偏之說,以遺患后人。則金元諸公,有不得辭其責者矣。
論治(共七條)
一、濕熱證,必其證多煩渴,小水赤澀,大便秘結(jié),脈見洪滑、實數(shù)者,方是熱證,治宜清利。如熱甚者,宜以清火為主,而佐以分利;熱微者,宜以分利為主,而佐以清火,如四苓散、小厘清飲,或大厘清飲、茵陳飲之類,皆可擇而用之。如果濕熱之甚,或元氣無損而兼秘結(jié)不通者,方可或行推蕩。若無實結(jié)等證,則不宜妄行攻擊。
寒濕證,凡諸病濕而全無熱脈熱證者,便多寒濕之屬。蓋水之流濕,本緣同氣,惟濕中有火,則濕熱熏蒸,而停郁為熱。濕中無火,則濕氣不化,而流聚為寒。故凡病內(nèi)濕等證者,多屬氣虛之人。氣屬陽,陽虛則寒從中生,寒生則濕氣留之。此陰陽之性,理出自然,有不必外中于濕而后為之濕也。此之變病,惟腫脹、泄瀉、痰飲、嘔吐等證多有之。病之微者,宜溫、宜利、宜燥。如五苓散、平胃散、滲濕湯、六味地黃丸之類是也;病之甚者,必用溫補,俟陽氣漸復,則陰邪始退。如八味丸、理中湯、圣術(shù)煎,或佐關(guān)煎、胃關(guān)煎、薛氏加減《金匱》腎氣湯之類,皆當隨證加減用之。
寒濕之氣中于外者,此與內(nèi)生之濕自有不同,宜溫而兼散。如五積散、平胃散、加味五苓散、不換金正氣散之類主之。
寒濕之證,凡氣令陰寒,及陽氣不足之人,多有其證。而丹溪謂六氣之中,濕熱為病者,十居八九,亦言之過矣。
治濕之法,凡濕從外入者,汗散之。濕在上者,亦宜微汗之。濕在中下二焦,宜疏利二便,或單用淡滲以利小便。
治濕之法,古人云宜理脾、清熱、利小便為上。故曰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此固然矣。然濕熱之證,多宜清利;寒濕之證,多不宜利也。何也?蓋凡濕而兼寒者,未有不由陽氣之虛,而利多傷氣,則陽必更虛,能無害乎?但微寒微虛者,即溫而利之,自無不可。若大寒大虛者,則必不宜利。此寒濕之證,有所當忌者也。再若濕熱之證,亦有忌利者,以濕熱傷陰者也。陰氣既傷,而復利之,則邪濕未清,而精血已耗。如汗多而渴,熱燥而煩,小水干赤,中氣不足,溲便如膏之類,切勿利之。以致重損津液,害必甚矣。故凡治陽虛者,只宜補陽,陽勝則燥,而陰濕自退。陰虛者,只宜壯水,真水既行,則邪濕自無所容矣。此陰陽二證。俱有不宜利者,不可不察。
濕證之見,凡黃膽、腫脹、泄瀉、痰飲、嘔吐、痹痛、淋秘之類,皆有濕證。當于各門詳察治之。
述古(共二條)
《金匱要略》曰∶太陽病,關(guān)節(jié)疼痛而煩,脈沉而細緩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fā)熱,身色如熏黃也。濕家,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上有寒,渴欲得飲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不利者,死。若下痢不止者,亦死。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yī)云∶此可發(fā)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蓋發(fā)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fā)其汗,但微微似欲出汗者,風濕俱去也。
治法曰∶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術(shù)湯發(fā)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病者一身盡疼,發(fā)熱,日晡所劇者,名風濕。此病傷于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 湯主之。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痛,不能自轉(zhuǎn)側(cè),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白術(shù)附子湯主之。風濕相搏,骨節(jié)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陳無擇曰∶脾虛多病濕,內(nèi)因酒面積多,過飲湯液,停滯膩物,燒炙膏粱過度gydjdsj.org.cn/job/,氣熱熏蒸,濁液不行,涌溢于中,此濕從內(nèi)作。外因坐臥濕地,霧露陰雨所客,澡浴為風所閉,涉水為濕所郁,郁于表腠則發(fā)黃。故經(jīng)云∶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膚筋脈,此濕從外生?梢妰(nèi)外所感,皆由脾氣虛弱,而濕邪乘而襲之。故曰∶壯者氣行則愈,怯者著而為病。
濕證論列方
五苓散(和一八二) 四苓散(和一八七) 麻黃加術(shù)湯(散二) 平胃散(和十七) 茵陳飲(新寒八) 桂枝附子湯(熱三十) 五積散(散三九) 六味丸(補百二十) 防己黃 湯(和一七六) 胃關(guān)煎(新熱九) 佐關(guān)煎(新熱十) 白術(shù)附子湯(熱二九) 圣術(shù)煎(新熱二五) 滲濕湯(和一七四) 大厘清飲(新寒五) 金匱腎氣丸(補一二四) 理中湯(熱一) 小厘清飲(新和十) 甘草附子湯(熱三十) 八味丸(補一二一) 加味五苓散(和一八四) 不換金正氣散(和二一)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散四)
論外備用方
除濕湯(和一七七 身重痛) 神術(shù)湯(和三九 風濕脈緊) 調(diào)中益氣湯(補三一 濕陷)濕郁湯(和二六六 風濕) 敗毒散(散三六 風濕) 參附滲濕湯(熱一二二 寒濕痹) 胃苓湯(和百九十) 活絡(luò)飲(和二七七 風濕痛) 羌活勝濕湯(和一七八 身盡痛) 白術(shù)湯(和二六 風濕脈緩) 腎著湯(熱一二九 寒濕腰重) 清熱滲濕湯(寒百十一 濕熱) 圣散子(散四三 風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