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公告)號 | CN1234392C |
公開(公告)日 | 2006.01.04 |
申請(專利)號 | CN200410018787.0 |
申請日期 | 2004.03.24 |
專利名稱 | 治療粉刺的中藥外用藥物 |
主分類號 | A61K36/8905(2006.01)I |
分類號 | A61K36/8905(2006.01)I;A61K33/06(2006.01)I;A61P17/10(2006.01)I |
分案原申請?zhí)? | |
優(yōu)先權(quán) |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修文書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李俊霞 |
地址 | 300240天津市河北區(qū)民權(quán)門康橋里10號47門502 |
頒證日 | |
國際申請 | |
進(jìn)入國家日期 | |
專利代理機(jī)構(gòu) | 天津市三利專利商標(biāo)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蘇宇歡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主權(quán)項(xiàng) | 一種治療粉刺的中藥外用藥物,其特征是,由下列組分藥物的粉狀物組成,按重量份數(shù)計(jì),冰片1~2份,紅花6~8份,益母草4~8份,大黃3~5份,丹皮4~7份,枇杷葉4~8份,茯苓3~6份,白附子3~6份,香附2~3份,川芎2~3份,石膏10~13份,生黃芪10~12份,皂角4~6份,甘草1~2份。 |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粉刺的中藥外用藥物。本發(fā)明的任務(wù)之一是提供一種治療粉刺的中藥外用藥物,本發(fā)明的任務(wù)之二是提供一種治療粉刺愈后色印的中藥外用藥物。本發(fā)明藥物由下列組分的粉狀物組成,按重量份數(shù)計(jì),冰片1~2份,紅花6~8份,益母草4~8份,大黃3~5份,丹皮4~7份,枇杷葉4~8份,茯苓3~6份,白附子3~6份,香附2~3份,川芎2~3份,石膏10~13份,生黃芪10~12份,皂角4~6份,甘草1~2份。治療粉刺時愈后無色印,不易復(fù)發(fā)。在上述藥物中,加入白茯苓4~5份,白果5~6份可治療粉刺愈后色印,可將色印有效祛除。 |
國際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