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執(zhí)業(yè)藥師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總論輔導資料(三)
第三章 中藥的應用
第一節(jié) 中藥的配伍
一、含義:根據(jù)病情的需要,藥物的性能特點,以及用藥法則,將兩味以上的中藥組合使用為配伍。
二、目的:
1、適應復雜病情。2、增強藥物作用,提高臨床療效。3、降低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保證用藥安全。4、擴大藥物的適用范圍。
三、內容:
(一)七情配伍
1、含義:把藥物的配伍關系總結為七個方面,謂之七情。
2、內容
(1)單行:單味藥的應用,或配伍中各功效互不相關的發(fā)揮作用。
(2)相須:“同類不可離也”。相同功效的藥物合用,明顯增強原有療效的配伍,為相須。如麻黃與桂枝合用,明顯增強發(fā)汗解表作用;石膏與知母合用,明顯增強清熱瀉火作用;大黃與芒硝合用,明顯增強瀉下通便作用等,均屬于相須。
(3)相使:“我之佐使也”。有主有輔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輔助藥物增強主藥療效的配伍,為相使。如黃柏與蒼術配伍,蒼術增強黃柏的清熱燥濕作用;黃芪與茯苓配伍,茯苓增強黃芪補氣利水作用;麻黃與杏仁配伍,杏仁增強麻黃宣肺平喘作用等,均屬于相使。
(4)相畏:“受彼之制也”。一種藥物的毒烈性,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消除,為相畏。如半夏的毒性,能被生姜所消除,半夏畏生姜;附子的毒性,能被干姜所減輕,附子畏干姜等,均屬于相畏。
(5)相殺:“制彼之毒也”。一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烈性,為相殺。如生姜消除半夏的毒性,為生姜殺半夏毒;干姜消除附子的毒性,為干姜殺附子毒等,均為相殺。
(6)相惡:“奪我之能也”。兩藥合用后療效降低,為相惡。如生姜溫胃,黃連清胃,兩者合用,療效降低,為生姜惡黃連;人參補氣,萊菔子行氣,兩者配伍,療效降低,為人參惡萊菔子,均為相惡。
(7)相反:“兩不相合也”。 兩藥合用后產生毒性或增加毒性,危害人體,為相反。如甘草與甘遂,烏頭與半夏,人參與藜蘆等配伍,其毒性增強,屬相反。
配伍用藥原則:①用藥時應充分利用相須、相使的關系,以增強藥物療效。②使用毒性藥物時,應利用相畏、相殺的關系,以降低毒性。③避免使用相惡的關系,以免降低藥物療效。④相反不能配伍使用,屬于配伍禁忌。
(二)君臣佐使
1、含義:方的結構,遣藥組方的原則。
2、內容:
(1)君藥:“主病之為君”,針對主病或主證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為君藥。
(2)臣藥:“佐君之為臣”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其一,輔助君藥加強治療主證和主病的藥物;其二,治療兼病或兼證的藥物。
(3)佐藥:一是佐助藥,協(xié)助君臣藥加強治療作用;二是佐制藥,消除或減輕君臣藥的毒副反應;三是反佐藥,與君臣藥相反相成。
(4)使藥:一為次要的藥物,有解釋為引經藥的;二為調和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