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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分類:血液系統(tǒng)藥物 二級分類:促白細胞藥 三級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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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Granulocyt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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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保津、非格司亭、重組人體白細胞生成素、非雷司替、惠爾血、特爾津、瑞白、格拉諾賽特、吉粒芬、吉賽欣、津恤力、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Filgrasti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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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射劑:75μg(1ml),150μg(1ml),300μg(1ml)。2.注射劑(粉):50μg,100μg,250μ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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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藥是由175個氨基酸組成的蛋白質(zhì)通過重組DNA技術制成,與天然G-CSF的氨基酸序列和糖鏈完全相同,不同的是rhG-CSF鏈的N端含有蛋氨酸。分子量為1.8×104~2.4×104,編碼基因位于17號染色體長臂的q21~q22之間。本藥通過與粒系祖細胞及成熟中性粒細胞表面的特異性受體結(jié)合,促進前者的增殖分化并增強后者的功能(包括趨化性、吞噬和殺傷功能等)。本藥還可促進髓系造血祖細胞的增殖、分化和成熟,調(diào)節(jié)中性粒細胞系的增殖與分化成熟;也可驅(qū)使中性粒細胞釋放至血流,使外周中性粒細胞數(shù)量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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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代動力學研究發(fā)現(xiàn),非格司亭的半衰期(t1/2)與用藥劑量有關。對健康男子進行的靜脈點滴和皮下注射給藥的研究表明,用量為1μg/kg時,t1/2為1.4h;用量小于1.5μg/kg時,t1/2為1.4±0.3h,并有隨劑量的增加而延長的現(xiàn)象,AUC為每小時21.6ng/ml;皮下注射,血藥峰濃度(Cmax)出現(xiàn)在給藥后3.5~4.5h,t1/2為2.15h,AUC為每小時21.6ng/ml,生物利用率為0.54。用量在5μg/kg或以上時,機體清除力達到飽和,t1/2穩(wěn)定在3.7±0.3h。相同劑量皮下注射給藥4h后血藥濃度比靜脈點滴同一時間的為高。連續(xù)給藥6天以上血藥濃度與單次給藥時無明顯差異。本藥皮下注射吸收良好,在血清中5min內(nèi)即可測得。達峰時間為2~8h;靜脈滴注后30min達血藥峰濃度。半衰期約1~5h,靜脈與皮下注射的消除半衰期相似,均約3~5h。本藥起效迅速,靜脈注射后5min先出現(xiàn)周圍血中性粒細胞減少,4h后開始上升并逐漸超過原有水平,24h內(nèi)達高峰。連續(xù)靜脈或皮下給藥其血藥濃度變化與單次給藥相似,表明本藥無蓄積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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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治療各種原因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如惡性腫瘤放療與化療引起的粒細胞減少),造血干細胞移植后促進髓系造血功能的恢復,周圍血造血干細胞移植前的干細胞動員等。2.其較大劑量亦可用于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與再生障礙性貧血伴發(fā)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以及先天性、周期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但遠期療效不肯定。3.用于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艾滋病)本身及其感染或抗逆轉(zhuǎn)錄病毒制劑所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4.預防用藥:用于大劑量化療后、既往有化療后嚴重骨髓抑制史以及大范圍放射治療后再化療的患者。5.用于骨髓移植:主要用于造血干細胞的動員及移植后骨髓造血功能的重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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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品或其他粒細胞刺激因子制劑過敏者禁用。自身免疫性血小板紫癜者禁用。在化療前或癌癥化療同時禁用本品。骨髓幼稚細胞未充分降低或外周血存在未成熟細胞的骨髓性白血病癥者禁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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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慎用:(1)有藥物過敏史者。(2)過敏體質(zhì)者。(3)肝、腎、心、肺功能重度障礙者。(4)急、慢性髓性白血病化療后的患者(本藥對髓性白血病細胞有刺激增殖作用)。(5)MDS難治性貧血伴原始細胞增多型患者(本藥對某些腫瘤細胞有刺激增殖作用)。2.交叉過敏:對大腸桿菌蛋白過敏者,使用大腸桿菌重組的rhG-CSF后可能出現(xiàn)交叉過敏反應。3.藥物對兒童的影響:本藥對早產(chǎn)兒、嬰兒的安全性尚未確認。4.藥物對妊娠的影響:本藥在人類孕期的安全性尚不清楚,故孕婦不宜使用。5.藥物對哺乳的影響:本藥是否由乳汁分泌尚不清楚,故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6.用藥中應定期監(jiān)測血象,以避免造成中性粒細胞過多。7.本藥的使用對象僅限于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患者。8.用藥過程中若出現(xiàn)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并給予適當處理。9.由于迅速增殖分化的造血祖細胞對放(化)療敏感,本藥不應和放(化)療同時使用。10.周圍血白細胞升至(2~5)×109/L時可停藥;若其大于10×109/L或周圍血液出現(xiàn)幼稚細胞時,應立即停藥。11.本藥使用前應避免振蕩,因振蕩后起泡可減少實際吸入注射器的劑量。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若發(fā)現(xiàn)溶液已起泡,可靜置數(shù)min后再抽取。本藥供靜脈注射須用5%葡萄糖注射劑稀釋,濃度不低于15μg/ml,若rhG-CSF的終濃度在2~15μg/ml之間,須在加本藥之前于5%葡萄糖注射劑中先加入終濃度為0.2%的人血白蛋白,以避免輸液系統(tǒng)對本藥的吸附。本藥滴注速度不宜過快(快速靜脈用藥可使其作用減低),每次至少持續(xù)1h以上,其稀釋后應在6h內(nèi)輸完。12.本藥不能與其他注射劑混合使用。13.皮下注射的血藥濃度維持時間較長且用藥更方便。14.用藥時間太短基本無效。非格司亭至少用5~7天,才能發(fā)揮刺激骨髓造血的作用,太短僅能刺激骨髓中的成熟粒細胞的釋放,停藥后則又降至低點。這種用法貌似經(jīng)濟,實則為浪費。15.一般情況下化療前或化療中不要使用。因為此時應用非格司亭,促進骨髓中的造血細胞加速增殖,這些細胞對細胞毒化療藥物更為敏感。雖外周血白細胞數(shù)可達化療所需指標,但是一旦很快給予化療則發(fā)生嚴重骨髓抑制且不易恢復。16.預防用藥首次應在末次化療給藥后24~72h。根據(jù)所用化療藥物的代謝情況而定,盡量減少細胞毒化療藥物對骨髓造血細胞的毒害。17.化療引起的骨髓抑制有時單用集落刺激因子效果不顯,往往見于化療反應重,致患者營養(yǎng)狀況差。此時不要過于依賴集落刺激因子,如同時加強營養(yǎng)支持治療可能更為有效。18.有研究表明,相同劑量分一天兩次用藥比一次給藥效果好。19.盡可能不靜脈用藥。原因之一是集落刺激因子的作用與血中峰濃度無關,而與達到有效血濃度的持續(xù)時間有關。皮下注射或肌內(nèi)注射藥物代謝緩慢,有利于其發(fā)揮作用。另外,集落刺激因子靜脈用藥可能引起嚴重的變態(tài)反應。20.在保證有效的前提下盡量用小劑量。因為用量加大不良反應的概率及程度也會加大。21.考慮集落刺激因子在臨床有濫用的情況,預防用藥的指征應嚴格掌握。22.如果除提高粒細胞外同時又需提高免疫功能,則選擇GM-CSF為好。23.長期應用集落刺激因子可導致骨髓增生不良和肝腎功能受損。24.對預防性用藥,用藥早療效好。有研究比較化療后不同時間開始預防性用藥的效果,發(fā)現(xiàn)化療結(jié)束后24~48h用藥者,中性粒細胞減少的天數(shù)最短;熀72h之內(nèi)用藥者,中性粒細胞減少的天數(shù)最少。25.放化療同步應用時使用非格司亭或GM-CSF可導致嚴重的血小板減少,應予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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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較常見的不良反應為骨痛及關節(jié)肌肉酸痛,多出現(xiàn)于大劑量靜脈用藥或用藥后白細胞升至接近正常水平的患者,其程度為輕至中度,無需臨床處理。2.有時會有消化道反應(食欲缺乏、惡心、嘔吐等)、肝功能損害(輕度可逆性ALT、AST、堿性磷酸酶升高)、一過性低血壓及室上性心動過速等,還可引起發(fā)熱、頭痛、倦怠、心悸、尿酸和肌酐升高等。3.偶有皮膚發(fā)紅、皮疹、急性發(fā)熱白細胞增多性皮膚病(表現(xiàn)為發(fā)熱伴皮損與疼痛)。4.長期用藥者有時可見脾大,但多為亞臨床型。5.較嚴重的不良反應如水鈉潴留、血栓形成、低血壓或過敏性休克等罕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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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1)靜脈注射:①造血干細胞移植:在移植后的次日或第5天起,每天1次,給藥5μg/kg。②腫瘤化療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白細胞數(shù)減至2.0×109/L以下時):每天5μg/kg。(2)皮下注射:①白血病及造血干細胞移植:每天2.5~5μg/kg,待白細胞升至大于2×109/L即停藥。②實體瘤日劑量可適當減少,一般為2~3μg/kg,每天1次。③再生障礙性貧血、MDS或其他骨髓衰竭性疾。好刻靹┝恳话銘^腫瘤性疾病,且療程宜長。④用于外周血造血干細胞移植前的干細胞動員:于化療后白細胞降至最低點(一般為;熀蠹s2周)時開始用藥,劑量為每天5~10μg/kg,至白細胞升至大于等于5.0×109/L時開始采集周圍血干細胞,采集期間繼續(xù)用藥。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⑤腫瘤化療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每次2μg/kg,每天1次。2.兒童:(1)靜脈注射:①造血干細胞移植:用法用量同成人。②腫瘤化療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白細胞數(shù)減至1.0×109/L以下時):每天2μg/kg。(2)皮下注射:用法用量同成人。3.非格司亭的治療用藥:在發(fā)生粒細胞減少癥時非格司亭的最小有效劑量尚未準確地確定。對化療所致的粒細胞減少癥,臨床通常的用法是根據(jù)粒細胞減少的程度給予相適應的劑量。(1)白細胞總數(shù)在2.0×109/L以下或中性粒細胞在1.0×109/L以下時,非格司亭的用量為每天2.0~5.0μg/kg,皮下注射,持續(xù)10~14天。用藥過程中需監(jiān)測外周血白細胞的變化,如連測兩天白細胞總數(shù)≥10×109/L或中性粒細胞≥6.0×109/L時停用。如果已連續(xù)使用14天無明顯效果,再用也無益。(2)白細胞總數(shù)在2.0×109~3.0×109/L時,非格司亭的用量為每天1.0~2.0μg/kg,皮下注射,持續(xù)7~10天。用藥過程中需監(jiān)測外周血白細胞的變化,白細胞總數(shù)≥8.0×109/L減至同一用量隔日1次。如連測兩天白細胞總數(shù)≥5.0×10^9/L時停用。如果已連續(xù)使用14天無明顯效果,再用也無益。4.非格司亭的預防用藥:用藥的劑量根據(jù)化療所致的骨髓抑制的程度確定。用藥一般采用低劑量即可,非格司亭的用量為每天1.0~2.0μg/kg,皮下注射,持續(xù)5~7天。白細胞總數(shù)≥10×109/L時停藥。如果白細胞總數(shù)未達此指標,則可用7~10天或再用數(shù)日,達到上述指標再停藥。5.骨髓或外周血干細胞移植時造血干細胞的動員:單用時每天5~16μg/kg,皮下注射,每天分2次用,持續(xù)5~6天;與化療聯(lián)合動員時每天5~10μg/kg。常用量每天300μg。與GM-CSF聯(lián)合應用于造血干細胞動員,可使CD+34細胞及原始的CD+34細胞增多。超過每天16μg/kg不良反應增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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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藥與化療藥同時應用,會因迅速分化的定向造血干細胞對化療藥敏感而影響非格司亭的效果。對乙酰氨基酚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本品所致的胃痛是有效的,用解熱鎮(zhèn)痛的藥治療引起的發(fā)熱、頭痛、肌痛也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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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是應用基因重組工程技術制成的一種蛋白質(zhì)。作用機制為粒系祖細胞及成熟中性粒細胞表面的特異性受體結(jié)合,促進前者的增殖分化并增強后者的功能。本品為Ⅱ類造血刺激因子,有細胞系特異性,僅作用于中性粒細胞及其祖細胞。適用于治療各種原因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較大劑量也可用于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與再生障礙性貧血伴發(fā)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骨髓抑制是大多數(shù)化療藥物的劑量限制毒性。對治療策略中需要化療的大多數(shù)惡性腫瘤來說,用足劑量以及按化療周期安排按時開始下一周期化療對保證應有的療效都至關重要。另有一些惡性腫瘤的化療療效更與化療藥物的劑量強度(DoseIntensity,DI)有關,如惡性淋巴瘤、小細胞肺癌、生殖細胞腫瘤等對化療敏感并可獲根治的惡性腫瘤。集落刺激因子的臨床應用,使得上述要求變得可能。非格司亭預防用藥可加大主要為骨髓限制毒性的化療藥物類的用量,提高化療療效。另外,非格司亭的預防用藥可促進化療后骨髓造血功能的恢復,縮短中性粒細胞在正常值以下持續(xù)的時間,使化療可按計劃進行。目前由于考慮價效比,主要用于化療敏感且可獲根治的惡性腫瘤。在下述情況下預防性作用:1.第一周期化療,常規(guī)不需要,僅在發(fā)生發(fā)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的可能性大時(大于40%)使用。如果患者有發(fā)生化療導致的感染性并發(fā)癥的危險因素,如已存在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或合并感染,或已接受盆腔野或包含大量骨髓組織的放射治療,可考慮使用。2.第一周期之后的化療:如果所用化療在前一周期化療后發(fā)生發(fā)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如果前一周期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時間很短且無發(fā)熱則不必使用);但在下述情況下發(fā)生感染相關并發(fā)癥的可能性加大,應預防用藥:粒細胞減少癥(中性粒細胞<0.5×109/L)、原發(fā)疾病未控制、合并肺炎、高血壓、敗血癥、深部真菌感染以及老年患者。3.如果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持續(xù)時間長延誤化療,且所治療的惡性腫瘤為化療敏感且可獲根治的惡性腫瘤則予以使用。4.同步放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的粒細胞減少,尤其在放射野包括縱隔時。5.在化療間歇期如果放療包括大的射野,中性粒細胞減少可能會導致治療耽擱,即考慮使用。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對于化療引起的嚴重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砂l(fā)生感染、發(fā)熱。大量臨床研究表明,應用非格司亭或GM-CSF可縮短中性粒細胞恢復期,使發(fā)熱的危險性減少約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