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擊指一定強度電流直接接觸并通過人體所致損傷及功能障礙礙,也稱之為電擊傷(electrical burns)或電接觸傷(electrocution injuries)。電擊對人體的作用包括電流經過人體時引起的心臟、中樞神經系統等的嚴重功能失調,及開始不明顯、但為不可逆的組織損傷,主要是熱損傷。這種損傷的范圍起初往往難以確定。嚴重電擊的早期急救處理包括心肺復蘇、焦痂及筋膜的減張切開,輸液治療,清創(chuàng)術及某些并發(fā)癥如骨折的固定等。
由于接近高壓電源,人體可為高溫電弧造成電弧燒傷,這種體表燒傷雖可較深,但范圍一般不大。由于衣服被引燃也可致體表燒傷。這些燒傷的處理與熱力燒傷相同,不在本文討論之內。
電擊傷有電源口及出口,進口為人體接觸電源處,出口為人體踩地處。電流經過人體只有在超過、克服皮膚電阻或身體著地才完成。
電流接觸皮膚后產生高熱使之燒傷、炭化、炭化后的皮膚電阻大大降低。潮濕的皮膚的電阻也減低,干燥皮膚的電阻可以從50000~1000000Ω降至潮濕皮膚的1000~1500Ω。
一、電擊致傷的因素
電擊的嚴重程度由以下因素決定:電流強度、電壓、交流電或直流電、頻率、接觸時間、皮膚電阻及其他組織電阻、電流在人體內的徑路、個體的特征如健康狀況、心理因素等。
(一)電流 人體通過的電量(電流強度)為決定損傷輕重的重要因素。人體接觸周率為50~60HZ的交流電時,電流強度僅為45μA后即可以有感覺;1mA手指開始有感覺;8~12mA有刺痛感,肌肉收縮;超過20mA肌肉產生強直性收縮,呼吸困難;25mA以上電流,如通過心臟,可致心室纖維顫動或心臟停搏;100mA以上電流通過腦部,觸電者立即失去知覺。在低電壓及高電壓均可發(fā)生,多見于高電壓的原因在于高電壓更易通過皮膚阻抗。就電的種類而言,交流電比直流電對人體的損傷大。頻率在15~150HZ(低頻)的交流電對人的危險很大,而以50~60HZ(市電)對人的危險性最大。頻率為50~60HZ時,即使電壓僅為60V,也可引起致命的心室的纖維性顫動。但當頻率高達2000HZ以上時,其對人的危險性反而降低,因高頻電流有通過導體表面化的趨向。
。ǘ)電壓 電壓的高低決定了電流可否超越、克服皮膚電阻及人體通電量。按電流強度(I)=電流電壓(E)/皮膚電阻(R)的公式,在同一皮膚電阻條件下,電壓越高,通過人體的電流越大,對人體的危險也越大,故高壓電比低壓電危險性更大。一般認為電壓低于24V時,對人體是安全的,超過40V則可能有危險。低壓一般指電壓在1000V以下的電流,它可致心室纖維性顫動,心跳驟停。高壓電指在1000V以上的電流,其對人體的損傷主要為呼吸肌的強直性收縮,致呼吸暫停以至停止。 醫(yī)學全在線網站www.med126.com
。ㄈ)電阻 電流流經人體時,由電能轉為熱能導致大量深部組織的損傷、壞死。按電流熱效應(H)=0.24I2Rt。組織電阻最大的部位,產熱量最大,接觸時間越長,對機體的影響越重,電流強度大,產生的熱量急劇增加。人體各種組織的電阻各不相同。神經、肌肉、皮膚、肌腱、脂肪及骨骼的電阻依次遞增。骨組織電阻最大,電流通過時產生的熱量高,加上深部組織散熱慢,環(huán)繞骨的其他深部組織可因而增加損傷的嚴重程度或因而致傷。但骨對熱的耐受力卻較大。神經及血液的電阻小,但這些組織卻較骨組織更易為高熱所損傷。身體各部皮膚的電阻因皮膚厚度不一而相異,角化層及全層皮膚最厚的手掌及足底部的電阻最大。
若將皮膚下各層組織視作為單一導體,則經過截面較小的部位的電流密度大于經過截面較大者。一定量電壓的電流經一側手至一側髖部,則在臂部的電流密度大于軀干的電流密度,因而在臂部產生的熱及“內燒傷”也較大。皮膚下的小接觸點,截面最小,產熱及內燒傷也最重。
電接觸點位于左臂應注意對心肌的損傷,于頸部則應注意對腦、脊髓及眼晶狀體的損傷。
二、病理生理
電擊后引起的機體的病理生理改變及其后果是多方面的,除呼吸停止、心室纖顫、心跳驟停等可致死的變化外,在早期,心電圖可反映出心肌纖維、傳導系統的改變,?梢姷叫膭舆^速、心動過緩、心律不齊等,但這些變化大都為暫時性的,唯室上性心動過速及束支傳導阻滯可持續(xù)較久。也可見到心肌缺血及急性心肌梗死型的心電圖變化。強直性肌肉收縮或電擊后病人從高處墜下可致骨折。電流可直接影響血管層,電流通過血液可引起血液凝固、血管栓塞,血循環(huán)的病變及嚴重的“內燒傷”使肌肉發(fā)生變性及漸進性壞死。肌間隙的大量滲出、腫脹、筋膜內壓力增加可影響循環(huán),使肢體遠端缺血,造成肌肉不可逆的壞死。電擊病人還有大量肌紅蛋白及血紅蛋白的釋放,當經腎臟排出時,可導致腎小管阻塞,甚至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嚴重的電擊病人通常有較重的酸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