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中學高級教師資格條件
(一)學校教師
1、圍繞貫徹素質教育思想,結合本學科教學改革實踐,撰寫有一定理論水平和實踐意義的行動研究報告或教育敘事1篇。
2、對所教學科(專業(yè))具有系統(tǒng)、堅實的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和必備的專業(yè)技能,能熟練擔任1門以上課程的教學工作。提供經學校驗證的上一學年原始、完整的教學設計,并從中自選2—3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學設計。教學設計能體現(xiàn)新課程改革的理念,有課例分析,有教學反思。
3、能完成學校教學計劃、課程計劃內安排的教學工作,教學工作量飽滿,出勤率正常。兼任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的教師,經學校同意,可酌情減少教學工作量(周課時數(shù)不少于本學科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申報者除應完成規(guī)定的教學工作量外,其教學工作時間還必須滿一個基本任職年限論.文.服.務.QQ81995535,且現(xiàn)仍在教學崗位。以上須附學;驅W校教務部門提供的基本任期內的原始材料如授課計劃、課表和出勤情況證明等。
4、申報當年參加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教研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典型課例教學或新課程研究演講達到合格等次以上。實施細則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5、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團委書記、大隊輔導員、課外活動小組負責人或兼任學校中層以上領導職務3年以上,并勝任該項工作,取得一定成績(班級、教研組、年級組、課外活動小組或本人獲得過學校以上表彰獎勵,以上均須附本人的經驗介紹材料和學校的證明)。
6、是本學科骨干教師,積極參加學校組織校本培訓或校本教研活動,經常聽同行教師的課,與同行教師交流,每學期聽課及參與研討次數(shù)不少于6節(jié)(次),并至少開設1節(jié)校內公開課(或研究課、示范課);任現(xiàn)職期間至少開設2次校際公開示范課。且獲好評(須附組織單位驗證的有關證明和近3年的原始完整的聽課記錄,研究活動記錄,示范課備課筆記和評價意見以及是骨干教師的有關證明)。
7、縣城以上(含縣城,下同)中小學教師,任現(xiàn)職以來,必須有在薄弱學校或農村中小學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職業(yè)學校教師必須定期到企業(yè)或生產服務一線進行實踐調研,平均每年不少于1個月。具體規(guī)定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當?shù)貙嶋H,另行制定。
8、任現(xiàn)職以來教育教學工作成績顯著,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因教育教學成績突出,被評為縣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表彰部門僅限于教育行政部門、人事部門和各級政府,表彰稱號僅限于“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和“模范教師”、“教育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須附獲獎證書原件。下同);或被評為市級以上(含市級,下同)“教壇新星”(須附獲獎證書原件和教學課的教案或教學設計)。
(2)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較突出的專長和豐富的經驗,并做出顯著成績,獲得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優(yōu)秀班主任或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稱號;或作為班主任其所帶班級獲得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先進班集體稱號(須附獲獎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和學生管理方面的經驗總結,經學校驗證的班主任、少先隊工作實錄和個案分析材料)。
(3)熟悉和掌握教學大綱或課程標準(含國家課程方案規(guī)定的各類學科課程及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下同),積極參加教學改革。任現(xiàn)職以來在學校教育教學測評中獲優(yōu)秀等次2次以上,并在申報當年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典型課例教學或新課程研究演講達到優(yōu)秀等次。
(4)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或會考)中,所任班級學科平均成績(等級)、合格率,名列同層次學校前四分之一(省示范高中、市示范中學、一般完中及初中分別在省、市、縣市區(qū)范圍內比較,須有省、市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和原始成績統(tǒng)計表)。
(5)面向全體學生,關注學生差異,開展分層教學,分類指導的教學改革,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在高中、初中、小學(低年級或高年級)的一個教學循環(huán)期間,所任學科在縣級以上教學質量檢測中全班學生的成績合格率明顯提高(須附檢測部門提供的所任班級一個教學循環(huán)期間檢測成績統(tǒng)計分析表及本人在分層教學、分類指導方面的實施方案)。
(6)在發(fā)展學生的個性特長方面做出成績。所帶班級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高中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專業(yè)技能競賽以及匯演、匯展、體育比賽等活動中(縣城以上普通中小學參加省級以上論.文.服.務.QQ81995535,音體美學科、農村中小學和職業(yè)中學參加市級以上),取得優(yōu)異成績并獲得獎項(體育競賽限團體或個人前3名,以上均須附獲獎證書或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
(7)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熟練擔任技術性較強的教學工作且教學效果顯著,在學校組織的評教評學測評中名列參評教師的前三分之一,培養(yǎng)的本專業(yè)學生合格率很高,在經濟建設中發(fā)揮骨干作用,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須附學校和用人單位的證明)。
(8)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積極進行“雙證書”制度或“產教結合”的實踐與探索,所培養(yǎng)的職業(yè)學校學生在勞動部門組織的職業(yè)資格考核中通過率城市學校達80%、縣城及以下學校達60%以上(須附等級證書、資格證書復印件和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
(9)擔任職業(yè)中學的專業(yè)課教師教學成績顯著,并積極參加相應行業(yè)工種考試,取得高級資格或取得相應系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須附學校證明和等級證書或資格證書)。
(二)教研員
1、具有科學先進的教育教學思想理念,有一定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理論,掌握教學工作的一般規(guī)律,能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教學研究,積極組織并參與課程改革實驗,注意發(fā)現(xiàn)、培養(yǎng)優(yōu)秀教師,總結推廣先進教學經驗(須附組織課程改革實驗方面的計劃、總結材料或參加本地課改評選工作的材料)。
2、對所任學科具有系統(tǒng)、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有豐富的教學實踐經驗。任現(xiàn)職以來,必須有在中小學任教(或兼課)1年以上的經歷。
3、有很強的組織、指導、管理教學實踐活動的能力,能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動(須附組織本地區(qū)教研活動的計劃,以及本人開展教研活動的工作總結等書面材料)。
4、能深入基層,為教學第一線服務,經常深入學校開展校本教研、幫助廣大教師鉆研、掌握課程標準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須附在一定層次教學研討會上就課程標準、教材或教法、學法改革方面的書面發(fā)言稿或文章及開展校本教研、進行專業(yè)引領的書面報告材料,近3學年原始規(guī)范的聽課筆記)。
5、按照素質教育要求,能做好新課程的發(fā)展性評估工作;或在參與組織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的統(tǒng)一考試工作中,能正確把握命題導向或做好試卷分析工作(須附課程評估或考試改革研究,如學生發(fā)展性評估研究,教師評估、教學評估研究,試卷分析等方面的材料或文章)。
6、申報當年由教研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典型課例教學(說課)或新課程研究演講達到優(yōu)秀等次(市級以上教研員由省級教研部門組織,縣級教研員由市級教研部門組織,實施細則由省、市級教研部門分別制定)
(三)電化教育教學人員
1、有系統(tǒng)而堅實的電化教育教學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能指導教師進行電化教學的課堂教學設計,電教教材的制作(須附所在電教館、學校驗證的原始電教資料和1篇結合電化教育教學實際有一定見解的經驗總結)。
2、能完成電教館、學校在教學(工作)計劃內統(tǒng)一安排的(教學)工作,工作量飽滿,出勤正常(須附任期內本電教館、學校提供的電教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
3、熟悉學科教學大綱或課程標準,掌握教學環(huán)節(jié)和教學進度,及時收集提供相關的電教教材,協(xié)助專業(yè)教師優(yōu)化課堂教學,提高教學質量(須附所在電教館、學校驗證的本人設計的1—2篇電教教案)。
4、積極參加縣級以上電教館或電化教育研究會(協(xié)會)組織的電教人員業(yè)務培訓,傳授電化教育教學經驗(須附有關證明材料和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能說明在本縣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證明或指導他人電教設計并獲市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評選并獲獎的優(yōu)秀教案)。
5、縣級以上電教館電化教學人員,任現(xiàn)職以來,必須有在學校兼職電教工作1年以上的經歷;城鎮(zhèn)中小學電化教學人員,任現(xiàn)職以來,必須有在薄弱學校或農村中小學支教1年以上的經歷。
第十四條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資格條件
(一)樹立科學的教育教學思想理念,面向全體學生實施素質教育。能結合所授學科的特點,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建立民主、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結合本學科教學改革實踐,撰寫貫徹素質教育思想的有一定見解的經驗總結1篇。
(二)具有扎實的所教學科(專業(yè))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和必備的專業(yè)技能,能熟練擔任1門課程的教學工作。提供經學校驗證的上一學年原始、完整的教學設計,并從中自選2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典型課例。
(三)能完成學校教學計劃、課程計劃內安排的教學工作,教學工作量飽滿,出勤率正常。兼任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的教師,經組織同意,可酌情減少教學工作量(周課時數(shù)不少于本學科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申報者除應完成規(guī)定的教學工作量外,其教學工作時間還必須滿一個基本任職年限,且現(xiàn)仍在教學崗位。以上須附學校或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基本任期內的原始材料如授課計劃、課表和出勤情況證明等。
(四)申報當年參加由學校組織(農村小學由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組織)的典型課例教學或新課標研究演講達到合格等次以上(實施細則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五)任現(xiàn)職以來,擔任班主任、團委書記、大隊輔導員、課外活動小組負責人或兼任學校中層以上領導職務1年以上,并勝任該項工作,取得一定成績(班級、課外活動小組或本人獲得過學校以上表彰獎勵,以上均須附本人的經驗介紹材料和學校的證明)。
(六)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校本培訓或校本教研活動,經常聽同行教師的課,與同行教師交流,每學期聽課及參與研討次數(shù)不少于8節(jié)(次)(須附學校驗證的有關證明和近3年的原始完整的聽課記錄)。
(七)任現(xiàn)職以來教育教學工作成績顯著,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因教育教學成績突出,被評為縣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或被評為縣級以上“教壇新星”(須附獲獎證書原件和教學課的教案或教學設計)。
2、擔任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獲得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優(yōu)秀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或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稱號;或所帶班級獲得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先進班集體、優(yōu)秀團支部稱號(須附獲獎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和經學校驗證的班主任、少先隊工作實錄和個案分析材料)。
3、熟悉和掌握教學大綱或課程標準任現(xiàn)職以來在學校教育教學測評中獲優(yōu)秀等次1次以上,并在申報當年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典型課例教學或新課標研究演講達到合格以上等次。實施細則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4、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或會考)、職業(yè)中學的畢業(yè)考試中,所任班級學科平均成績(等級)、合格率,名列同層次學校前三分之一(省示范、市示范、一般完中及初中分別在省、市、縣市區(qū)范圍內比較)或本校同年級前茅(平行班級少于3個的不適用本款,以上均須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和原始成績統(tǒng)計表)。
5、面向全體學生,關注學生差異,進行分層教學、分類指導,較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在初中、高中、小學(低年級或高年級)的一個教學循環(huán)期間,全班學生的成績合格率明顯提高(須附經教導主任、校長簽字蓋章的所任班級一個教學循環(huán)期間學生成績的原始記分表及本人在分層教學、分類指導方面的總結)。
6、在發(fā)展學生的個性特長方面做出成績。所帶班級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高中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以及匯演、匯展、體育比賽等活動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縣城以上普通中小學參加市級以上,音體美學科、農村中小學和職業(yè)中學參加縣級以上。體育競賽限團體或個人前3名論.文.服.務.QQ81995535,以上均須附獲獎證書或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
7、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教學效果受到學生普遍好評,在學校組織的評教評學測評中,名列參評教師的前三分之一(須附由所教學生參加的測評意見和學校的證明)。
8、承擔殘疾少兒教育教學工作(含隨班就讀),關心愛護殘疾學生,能針對殘疾學生的身心特點制訂教育教學計劃,并有獨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經驗,使殘疾學生在文化知識、思想品德、社交技能和缺陷矯正等方面都有明顯進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肯定和表彰(須附學校和縣級以上有關部門的證明)。
9、在農村義務教育的普及和鞏固提高工作中,積極宣傳義務教育法規(guī),主動做好學額鞏固工作,成績顯著(須附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出具的證明)。
第十五條小學一級教師資格教育教學條件按照《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教研、科研條件
第十六條中學高級教師資格條件
(一)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不含增刊,下同)上發(fā)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市級學術期刊上發(fā)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2篇。在農村連續(xù)從教滿15年的,在市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發(fā)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1篇(以報刊社、出版社、學校及社團等單位組織名義出版的論文集,不予認可,下同)。
2、積極參加各級教研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獲獎的行動研究成果、教學案例研究、教學反思、教育敘事等論文(包括教學課件或軟件)為,省級1篇;或市級2篇;或縣級3篇,其中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下同)1篇。在農村連續(xù)從教滿15年的,縣級2篇其中三等獎以上1篇(以上均須附原始會議通知、論文和獲獎證書等。凡以報刊社、出版社以及學校名義組織進行的論文評選的獎項,不予認可,下同)。
3、積極開展新課程改革研究,參與學科教研活動,帶頭進行新課程改革實驗,承擔市(縣城以上學校教師)縣(農村學校教師)級以上教研部門正式立項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項目研究課題,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須提供課題立項通知和結題報告)。
4、參加縣級以上教研部門組織的研究課或課例分析課教學1次以上,并獲得較好的效果(須附教學設計和教研部門的開課通知及評價意見);或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學大獎賽中獲一等獎1次,或獲得市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三等獎以上(農村教師獲得市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1次(須附獲獎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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