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辦法
藥物化學課程綜合成績由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卷面成績兩部分組成。綜招生簡章合成績=平時成績×30%+期末考試卷面成績×70%。
平時成績由學生實驗成績、作業(yè)、綜述和課堂表現(xiàn)等構成。
期末進行閉卷考試,時間地點由學校安排。試題中65%是教學大綱要求重點掌握的內(nèi)容;30%是教學大綱要求熟悉或了解的內(nèi)容;5%是教學大綱要求學生gydjdsj.org.cn/yishi/自學的內(nèi)容。每年考試出同樣分量和形式的考題兩套,由教務處抽簽決定哪一套用于期末考試?傇u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按學校規(guī)定,應重修或補考本門課程。重修或補考的考題與期終考試的考題具有同樣的分量和形式,時間地點由學校安排。重修或補考的成績按學校規(guī)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