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nèi)經(jīng)太素>>目錄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gydjdsj.org.cn/rencai/見《甲乙經(jīng)》卷十第一下篇。
髀不可舉,側(cè)而取之,在樞合中,以員利針,大針不可。
足太陽脈過髀樞中,即為樞合也。
平按:《靈樞》、《甲乙》“髀”上有“足”字。“樞合”《甲乙》作“樞闔”!按筢槻豢伞薄鹅`樞》作“大針不可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