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等師范學校教師晉升高級講師省級論文發(fā)表要求
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xiàn)職期間,公開發(fā)表、出版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本學科教育教學著作1部(主筆或第一作者)。
(二)出版本學科教育教學著作1部(編著者)論文.客服.QQ,80018565,并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論文1篇(獨立完成)。
(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論文2篇(獨立完成)。
(四)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論文1篇(獨立完成),并在市級刊物發(fā)表或市級以上學術會議宣讀論文(附主辦單位證明)2篇(獨立完成)。
備注:省、市級以上刊物:指各種公開發(fā)行的刊物(具有“CN”、“ISSN”刊號)以及由省級、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或省級、市級教育科研機構主辦的刊物。
詳細信息:
廣東省中等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高、中、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 粵人職(1999)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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