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1987 |
總例數(shù) | 30例 |
性別例數(shù) | 男17例,女13例 |
治療組例數(shù) | 17例 |
對照組例數(shù) | 13例 |
年齡區(qū)間 | 治療組42~68歲,對照組45~72歲 |
平均年齡 | 治療組53.4歲,對照組58.4歲 |
疾病 | 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
并發(fā)癥 | |
藥品通用名稱 | 消渴丸 |
藥品商品名稱 | |
藥品英文名稱 | |
劑型 | |
規(guī)格 | |
批準文號 | |
生產(chǎn)廠家 | 廣州中藥一廠 |
分類 | 中藥;化學(xué)藥品 |
用藥目的 | 治療 |
用法用量 | 藥物治療期間所有病例均進行飲食控制,消渴丸(廣州中藥一廠,每10丸重2.5g,含格列本脲約2.5 mg)起始用量3.75 g/d (約15丸),早、中、晚餐后吞服,根據(jù)空腹血糖水平,每2周調(diào)整一次劑量直至血糖得到控制,維持量治療3個月。凡劑量達到7.5 g/d (約30丸)仍不能控制者,作為無效病例。 |
聯(lián)合用藥 | |
療效評價標準 | 空腹血糖在8.3 mmol/L 以下或降低原血糖值的10%以上為有效;餐后2 h血糖在10.0 mmol/L 以下或降低原血糖值 的10%以上為有效。 |
治療效果及臨床指征比較 |
消渴丸對NIDDM 患者血糖水平的影響見表1 。消渴丸治療組(A組)和對照組(B組)療程結(jié)束后空腹血糖和餐后2 h血糖均較治療前明顯降低(P<0.05)。其中A組17例中有效17例;B組13例中有效12例,無效1例。 消渴丸對糖尿病患者血脂水平的影響:A組和B組中各5例高脂血癥患者療程結(jié)束后TG 明顯降低,治療前分別為(2.64±0.18)、(2.33±0.47)mmol/L,治療后分別為(1.36±0.16)、(1.28±0.30)mmol/L,P< |
本研究報道不良反應(yīng) | 治療組和對照組(A、B兩組)患者服藥期間未出現(xiàn)明顯毒副作用,肝腎功能正常,治療期間未發(fā)生低血糖反應(yīng)者。 |
其他報道不良反應(yī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