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論文寫作:導師在研究生sci論文寫作中該當何種角色
一篇學位論文應包含研究生、導師、答辯委員會和學校四層關系。其中,除了研究生是學位論文的作者、學校是學位授予單位這兩點較清晰外,導師與答辯委員會在研究生sci論文寫作中該擔當何種角色卻并不清晰。
7月16日,由教育部起草的《關于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暫行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意見稿中對學位論文指導教師的處理辦法剛一公布,便引發(fā)不小爭議。
該內容為:指導教師未盡到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教育、論文指導和審查把關等職責,其負責指導的學生學位論文存在購買、他人代寫或者抄襲、剽竊等作假情形的,學位授予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可暫停其招生、取消指導教師資格,并可給予處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等處理。
對此,有人認為,學生的問題應由學生負責,不應處分教師;但同時有人認為,教師作為論文的指導教師,對學生的問題負有責任。那么,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一問題呢?
導師vs導師組
其實,一篇學位論文(主要指碩士和博士學位論文)包含的并非只有研究生和導師這兩層關系,而應是研究生、導師、答辯委員會和學校四層關系。其中,除了研究生是學位論文的作者、學校是學位授予單位這兩點較清晰外,導師與答辯委員會在研究生sci論文寫作中,該擔當何種角色卻并不清晰。而且,導師如果不是一個人,而是導師組,那么成員間又該擔當什么角色?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研究。
事實上,近十多年來,國內頂尖大學在培養(yǎng)研究生時,已經越來越強調導師組的作用,大家共同指導學生,只是到最后階段,才選定一位擔任研究生的導師。這個規(guī)定的好處在于,大家可以共同關注研究生的成長,同時也盡可能地為一篇學位論文把關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
但是,如果一篇論文是由導師組共同指導的,一旦論文出現(xiàn)問題,導師之外的其他導師組成員該承擔什么責任?對于通過論文答辯并建議授予學位的答辯委員會,又該承擔什么責任呢?
對此,征求意見稿中僅明確了導師要對學位論文負責,對導師組的情形沒有涉及。除了表明一旦論文出現(xiàn)問題,“答辯委員會應該重新審查,并分別寫出評閱意見和審查報告,送交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重新審議”外,也沒有過多地提到其應承擔的責任。
研究生是“CEO”,導師只是建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