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15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宜的通知
浙人社函〔2015〕62號
各市和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5〕78號),2015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全國通用標準和浙江省合格標準已經審定,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統(tǒng)一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考試成績的全國通用標準均為60分,按全國標準合格的應試人員為30467人;省定合格標準均為50分,按省定標準合格的應試人員為10246人。上述各類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考試合格人員由考試機構核發(fā)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在申報對應級別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時有效;達到省定合格標準的,有效期到2016年12月31日。不合格人員不發(fā)成績通知書?荚嚦煽兛梢栽谡憬耸驴荚嚲W(www.zjks.gov.cn)上下載,合格人員成績通知書發(fā)放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