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執(zhí)業(yè)藥師考后資格審查材料的說明
為規(guī)范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防止考試報名中出現要求不明確、審核不準確,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特制定考后資格審查材料的說明,請考生自行對照,準確提供所需材料。
考后資格審查將納入“信用浙江”個人信用體系和國家信用體系,藥監(jiān)系統(tǒng)將在資格審核結束后進行抽查,考生或單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不真實信息的,后果自負。
一、工作年限計算方式
1、以全日制學歷報考,工作年限自畢業(yè)證書取得之日起計算。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前的實習時間不計算從藥工作年限。
2、以函授、遠程教育學歷報考,可累計計算學歷前后實際工作年限。(例:某考生2010年高中畢業(yè),畢業(yè)后在某藥店從事營業(yè)員工作,2017年取得藥學中專函授畢業(yè)證書,按照執(zhí)業(yè)藥師報考條件,“取得中專學歷,從事藥學工作滿7年”,此考生工作年限可從2010年開始計算,到2018年年底工作年限為8年)。
二、工作年限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
考生需提供考務文件中規(guī)定格式的《工作年限證明》,經報考時所在單位審核并蓋章同意。
三、報考單位資質
1、考生所在單位必須為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
2、工作單位不能直觀反映是否為從藥單位的(如XX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涵蓋屬藥品管理診斷試劑的醫(yī)療器械單位),需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能反映經營范圍涉及藥品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互聯網藥品交易企業(yè),需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
四、學歷證書及輔助證明
提供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國內大專以上學歷(含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班)人員應提供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均應為直接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的PDF 電子文檔,如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提供相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只取得國內碩士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認證的《中國學位認證報告》。取得國外或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的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報考相關專業(yè)
相關專業(yè)目錄參考:http://www.zjks.com/showInfo/MoreLmshow.aspx?pLmId=81&LmId=427
六、其他問題
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非資格審核方面的考務問題(考試系統(tǒng)如何注冊,如何登錄,證書問題等)請聯系浙江人事考試網,咨詢電話:
0571-88396764、88396765;
傳真:0571-88396760、8839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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