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里我們談到,
附子該用在哪兒,不該用在哪兒,是用附子的首要問題。前面幾講我們討論了附子該用在哪兒,這一講則要討論附子不該用在哪兒,也就是用附子的禁忌。
可是,我們還是得說,附子應用范圍太廣了。寒熱虛實里面,寒——必用附子;虛——陽虛、氣虛、血虛,連陰虛也有試用的機會;熱——濕熱可用,其它也有試用附子的機會;實——風、水、飲、痰、濕、氣滯、血瘀均應或可用附子。咋看之下,真不知什么地方不可用附子。顯然這與一些傳統(tǒng)看法和一般人的認識是相左的!侗静萁(jīng)疏》就說:“若非陰寒、寒濕、陽虛、氣弱之病,而誤用之于陰虛內(nèi)熱、血液衰少、
傷寒、溫病、熱病陽厥等證,靡不立斃。”但根據(jù)我們前面的分析,可知《本草經(jīng)疏》的說法是有問題的。至于在某些醫(yī)生的心目里,恐怕口渴、不寐、
盜汗、
血證、熱痹、癲狂、
便秘、
高血壓、細菌感染、舌紅、苔黃、脈數(shù)都是運用附子的禁忌。岳美中先生就認為吐衄、腸紅、暑月濕熱都不宜服附子。但是,讀過前文,再讀完《危癥難病倚附子》一書后可知,這些癥狀或病癥絕不是決定用不用附子的標準。一方面,孤立的癥狀不能說明什么,要結(jié)合整體的辨證看。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即使是陰虛等證候也有試用附子的可能。再說,附子不是單用,而是與其它藥物合用,而且可以調(diào)整劑量,所以完全可以根據(jù)病情恰如其分地調(diào)動附子的偏性。
寫到這里,不難發(fā)現(xiàn),標題是附子的禁忌,實際卻在破除附子的禁忌。的確是這樣。由于第三、四講大大擴大了一般人心目中的附子應用范圍,使得過去認為的附子的禁忌變得不再那么絕對了。當然,話說回來,筆者主編《危癥難病倚附子》決不是鼓勵濫用附子,諸如
亡陰、熱毒壅盛等傳統(tǒng)視為禁忌的病癥、證候,還是應該采取謹慎的態(tài)度。即使是前文提到有試用附子機會的情況,也是應該慎用附子的。
關(guān)于用附子的禁忌,傳統(tǒng)的說法不可盡信,經(jīng)過前面的分析,已無疑義。但是,到底哪些真是用附子的禁忌呢?本講只是提出問題而已,還有待深入的研究。筆者在此提出一條研究的思路,即深入研究古今醫(yī)案文獻,對用附子而導致不良后果的醫(yī)案或報道(但要排除附子中毒)加以總結(jié),以此來歸納用附子的禁忌。這一思路的要點,是以客觀事實為依據(jù),只有這樣才能避免臆測,避免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