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中藥物的用量及炮制,既直接影響著療效,又涉及用藥的安全可靠。這里主要談在實踐運用中的幾個具體問題。 關于用量 中藥多為天然藥材,其用量較大,有效量的安全閾也較寬。但也不是絕對的,有些劇毒藥物如烏頭、巴豆之類稍稍過量,就易發(fā)生中毒事故。總的來說,加大用量,并不和提高療效成正比,如何權衡中藥之用量,可從下面四個方面著手。 嚴格控制劇毒藥用量 如川烏頭,有效量為3克~6克,煎服如超過10克,就易發(fā)生中毒,如超過30克以上者,就易發(fā)生死亡事故,必須嚴格掌握。若延長煎煮時間,可以減低其毒性。 按藥物作用的地位而定量 一般地說,君藥、臣藥用量偏重,佐藥、使藥偏輕。例如用桂枝湯時,桂枝為主,白芍為輔,桂枝用5克,白芍用10克;用小建中湯時,白芍為主,桂枝為輔,桂枝用3克~4克,白芍用15克~20克。且桂枝、白芍用量都超過常用量。再如治陽虛寒證病人,一般用四逆湯,附子為主(5克~8克),干姜為輔(2克~5克)。若病情嚴重,陽脫脈伏者,當用通脈四逆湯,干姜為主(8克~10克),附子為輔(4克~6克),余可類推。 根據不同作用要求掌握用量 如柴胡作為和解退熱的用量宜偏大(12克~15克),作為疏肝解郁宜偏輕(3克~6克)。又如防風,作為疏風發(fā)表,可用一般量(5克~10克),解砒霜毒當用最大量(30克~45克)。 注意藥物的體積掌握用量 同一藥量的藥材,體積差距很大。如磁石10克,只有三粒黃豆大;若10克玉蝴蝶或通草,可占半藥罐。為了符合煎煮的要求,應掌握用量,適當考慮到藥材的體積。如礦石、貝殼類藥物,用量可偏大些,一般在30克左右。對有些體積雖大而用量又不能小者,可采用煎湯代水煎藥方法。如伏龍肝、夏枯草、葫蘆瓢、益母草等藥用大劑量時,就要先將藥物煎湯去渣取水再煎他藥。 關于炮制 中藥炮制直接關系到臨床療效,在這里主要是談談有關的幾個具體問題: 抓住必要的炮制 為了減少毒性,提高療效,必要的炮制是不可少的。如生半夏用生姜同煮,制成姜半夏,可以減少半夏的毒性;陳棕炭、血余炭等用于止血,必須燒炭存性,否則就不易于煎煮和消化吸收。炒黃芩善于退熱,焦薏苡仁健脾止瀉,在書寫處方時都必須注明。 避免有害的炮制 過去有些炮制,為了追求美觀,反而失去藥效。如清水半夏片、花檳榔片、淡附片等,要把藥物水浸多天,把味浸淡,切出的飲片猶如爪甲,光澤透明,非常好看,實際上有效成分已大部分都已消失。 改革繁瑣的炮制 如蚌水炒天麻,很難肯定被炒的藥味有什么新的特殊作用。 必要的醫(yī)囑 這里所講的“醫(yī)矚”,主要是指有關服藥要求的囑咐。 服藥次數 急性病服湯藥要大量頻進,必要時每4小時~6小時一次;頻繁嘔吐,飲食難進者,應采用少量多次分服法,若為慢性疾患,服藥每天1劑,或兩天1劑。 服藥時間 一般每日服兩次者,多早晚服用為宜。夏令服藥,最好頭一天晚上服“頭煎”,第二天早上服“二煎”,這樣可避免中午高溫時間湯藥發(fā)餿。對胃部有刺激性的藥物,如補血丸中有皂礬等藥,以飯后服藥較好,病在上焦者飯后服,在下焦者飯前服。 注意服藥后調護 如服發(fā)表藥,服后宜溫覆以取汗,避免當風受涼。有些病在服藥時應囑咐注意病情變化,如服瀉下劑,必須遵守“得利止后服”的原則,不使過劑傷正;另外尚需交待所服藥物的有關飲食宜忌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