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義人社〔2016〕155號文件通知,衛(wèi)生系統(tǒng)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安排如下:
一、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以下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1、《義烏市人才住房保障審批表(2016年度)》(Ⅰ)一式三份,正反打。
2、《義烏市人才住房保障申請人信息表》一份;
3、學歷學位證書或?qū)I(yè)技術資格證書或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海外學歷應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5、婚姻狀況證明,如單身證明、結(jié)婚證、離婚證復印件;
6、勞動合同復印件(包括與用人單位繼續(xù)簽訂的5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7、依法繳納社會養(yǎng)老保險證明材料;
8、1-4類人才提供相應層級證明及在義承擔項目證明材料;
。ǘ)2016人才保障房補助申報總表(鎮(zhèn)街部門用表) 電子版
各單位按申報人員的人才類別排序。
二、相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相關文件在公示欄張貼或在單位網(wǎng)站公示,把通知要求傳達到每一名職工(包括臨時工),按照義人社〔2016〕155號、義政發(fā)〔2014〕40號、義政辦發(fā)〔2014〕113號文件認真審核材料,并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相符”章、經(jīng)辦人簽名和單位公章。
2、夫妻雙方均符合保障條件的,按高檔一方享受、申請。
3、政策中有關在義工作時間均從其滿足人才條件后開始計算。
4、2015年審核通過的所有人才住房保障資格有效期均至2016年6月30日。有效期前未向政府申購人才保障房的,其住房保障資格自然取消。要享受人才住房保障的,需重新申報審核。
三、上交材料時間
為了便于統(tǒng)一審核,所有材料于2016年9月2日前上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上交材料地點:
衛(wèi)計委407室
聯(lián)系電話: 85258123
附件:1、關于2016年度人才住房保障申報工作的通知(義人社〔2016〕155號)
2、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義政發(fā)〔2014〕40號)
3、2014年義烏市基礎人才、企業(yè)實用人才住房保障實施意見(義政辦發(fā)〔2014〕113號)
4、2016人才保障房補助申報總表(鎮(zhèn)街部門用表)
義烏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