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衛(wèi)生人才考試網:荊門市法院、檢察院、鄉(xiāng)鎮(zhèn)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各位考生:根據(jù)《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要求,現(xiàn)將我市法院、檢察院、鄉(xiāng)鎮(zhèn)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3:00至5月23日(星期五)上午12:00;二、資格復審地點荊門金海鴻賓館三樓會議室。地址:荊門市東寶區(qū);勐35號(荊門市委對面)。三、有關要求1、所有各位考生:
根據(jù)《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要求,現(xiàn)將我市法院、檢察院、鄉(xiāng)鎮(zhèn)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3:00至5月23日(星期五)上午12: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荊門金海鴻賓館三樓會議室。地址:荊門市東寶區(qū);勐35號(荊門市委對面)。
三、有關要求
1、 所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學校出具的能于2014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
照片3張。
2、 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選調生無論報考任何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須提供由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其他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時提供);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
3、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凡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聯(lián)系電話:0724-2372918(辦公電話),
0724-2299019(僅限4月22日、23日兩天使用,其他時間請勿撥打)
附件:1、荊門市法檢、鄉(xiāng)鎮(zhèn)機關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荊門市從社區(qū)干部中考錄街道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