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試行)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餐飲具集中消gydjdsj.org.cn/rencai/毒單位管理,保證餐飲具集中消毒衛(wèi)生質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辦法》、《河北省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消毒服務機構衛(wèi)生規(guī)范》、《河北省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wèi)生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 石家莊市轄區(qū)內從事餐飲具集中清洗消毒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規(guī)范。
第二章廠區(qū)環(huán)境與布局
第三條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不得建于居民樓內,與可能污染源的距離應不少于30米。廠區(qū)周圍無積水、無雜草、無生活垃圾、無蚊蠅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廠區(qū)非綠化的地面、路面采用混凝土、瀝青及其他硬質材料鋪設,便于降塵和清除積水。行政、生活、生產和輔助區(qū)的總體布局應合理,生產區(qū)和生活區(qū)應分開。
第四條 應根據本廠特點制定整體規(guī)劃。餐飲具清洗消毒、包裝、存放均應在室內進行,房屋結構堅固耐用、易于保持清潔。
第五條 廠區(qū)的生產和倉儲用房應有與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生產廠房的高度應能滿足工藝、衛(wèi)生要求,以及設備安裝、維護、保養(yǎng)的需要。生產場所布局合理,按清洗消毒工藝流程設置回收粗洗間(區(qū))、清洗消毒間(區(qū))、包裝間、成品間、包裝材料間,總面積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包裝間應大于50平方米。
第三章 生產區(qū)衛(wèi)生要求
第六條 生產區(qū)內設置的各功能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進行合理布局,工藝流程應按工序先后順序合理銜接。人流物流分開,避免交叉。生產區(qū)各功能間應配置有效的防塵、防蟲、防鼠、通風等設施。
第七條 餐飲具集中消毒生產車間地面應使用不滲水、不吸水、無毒、防滑材料(如耐酸磚、水磨石、混凝土等)鋪砌,應有適當坡度,在地面最低點設置地漏,以保證不積水。地面應平整、無裂隙、略高于道路路面,便于清掃和消毒。生產車間屋頂或天花板應選用不吸水、表面光潔、耐腐蝕、耐溫、淺色材料覆涂或裝修,要有適當的坡度,在結構上減少凝結水滴落,防止蟲害和霉菌孳生,以便于洗刷、消毒。生產車間墻壁表面應平整光滑,用淺色、無毒、耐磨、耐熱、防潮、防霉材料涂襯,防水層高度大于1.5米,其四壁和地面交界面要呈漫彎形,防止污垢積存,并便于清洗。
第八條 門、窗、天窗要嚴密不變形,防護門要能雙向開閉,設置位置適當,并便于衛(wèi)生防護設施的設置。車間、門、窗應有防蚊蠅、防塵設施,紗門應便于拆下洗刷。
第九條 生產區(qū)內應設更衣室,室內應配備衣柜、鞋架、流水洗手等設施,并保持清潔衛(wèi)生。二次更衣室(間)門應有自動關閉裝置,設有腳踏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的洗手消毒設施。
第十條 餐飲具包裝車間應設置空氣消毒設施。車間空氣宜采用室內懸吊式紫外線消毒,消毒時要求每立方米不少于1.5W,照射時間不少于30分鐘,燈管距離地面小于2.5米。工作臺表面消毒時,燈管距離工作臺表面為1.2米~1.5米,應使照射表面受到直接照射,且應達到足夠的照射劑量。包裝車間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面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并做好記錄。每半年測定輻射強度一次,輻射強度大于等于70µW/cm²,并有記錄。
第十一條 周轉箱清洗消毒應設置專用清洗消毒池,其材質宜使用不銹鋼,消毒池數量或容量應與周轉箱的數量應相適應。
第十二條 設置與餐飲具集中消毒活動規(guī)模相適應的密閉廢棄物存儲容器,清洗過程中產生的廢渣應集中存儲于密閉的垃圾箱內,并及時清理。
第十三條 按生產工藝的先后順序和產品特點對產品進行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程序應為餐飲具回收、去殘渣、浸泡、清洗、篩檢、高溫消毒、感官檢驗、包裝、產品檢測、貯存的流程合理布局。清洗消毒流程應為單一流向,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并應防止在清洗消毒、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第十四條 餐飲具應在專間內獨立進行包裝。獨立包裝中不得加入餐巾紙、手套等附帶物。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采用熱收縮膜機械封裝,防止異物帶入產品。包裝容器和材料,應完好無損,符合國家衛(wèi)生標準。在餐飲具獨立包裝上標注餐飲具清洗消毒企業(yè)名稱、生產地址、聯系電話、消毒日期、保質期限及備案證明號等內容。消毒后的餐飲具感官要求應達到光潔澀干、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異物;衛(wèi)生要求符合GB14934的規(guī)定。
第五章 設備要求
第十五條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應具備適合餐飲具集中消毒清洗生產特點和工藝、滿足生產需要、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和檢驗儀器設備,有洗碗機或專用清洗設備、有餐飲具沖淋、消毒與烘干一體化的機械設備和筷子專用消毒設備、有餐飲具包裝封口設備和打印設備、有密閉專用的運輸車輛。
第六章 貯存、運輸衛(wèi)生要求
第十六條 消毒后餐飲具應離地、離墻存放不小于10厘米、離頂不小于50厘米。倉儲區(qū)應有專人負責出入庫登記、建立餐飲具出入庫臺帳,并登記齊全。
第十七條 運輸車輛應密閉符合衛(wèi)生要求,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運輸已消毒餐飲具前應對車輛進行清洗消毒。
第七章 衛(wèi)生質量管理
第十八條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對產品質量和本規(guī)范的實施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應設立專兼職衛(wèi)生管理員,負責對產品生產全過程的衛(wèi)生質量管理。
第十九條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應建立健全衛(wèi)生檔案,完善餐飲具集中消毒清洗生產的各項標準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
第八章 人員要求
第二十條 生產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過相關知識的培訓,合格上崗。直接從事餐飲具集中消毒清洗生產的操作人員,上崗前及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加谢顒有肺結核、病毒性肝炎、腸道傳染病患者及病原攜帶者、化膿性或慢性滲出性皮膚病、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餐飲具集中消毒的生產、包裝或質量檢驗。
第二十一條 工作人員進車間前,應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帽、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fā)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雙手洗凈。不允許佩戴飾物進入車間。包裝車間宜帶口罩、手套。手接觸臟物、進廁所、吸煙、用餐后,都應把雙手洗凈才能進行工作。操作人藥品數據員手部受到外傷,不得接觸已消毒餐飲具。不準穿工作服、鞋進廁所或離開生產場所。生產車間不得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
第九章 衛(wèi)生檢驗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應設立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衛(wèi)生檢驗室,并配備經專業(yè)培訓合格的檢驗人員,從事衛(wèi)生檢驗工作。衛(wèi)生檢驗室應具備所需的儀器、設備,并有健全的檢驗制度和檢驗方法。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進行檢驗,并做好記錄。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guī)范下列用語的含義: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是指具有固定的餐飲具消毒專用場所,為餐飲行業(yè)或公共場所提供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的單位或個人。
集中消毒餐飲具:是指由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進行統(tǒng)一回收、集中清洗、消毒、包裝,配送至餐飲單位或公共場所供顧客使用的餐飲具。
餐飲具集中消毒生產車間:餐飲具集中消毒過程中必備的生產用場所,包括回收粗洗間(區(qū))、清洗消毒間(區(qū))、包裝間。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范由石家莊市衛(wèi)生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規(guī)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