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直屬各單位,廳機關各處室:
為了配合學習貫徹廉政準則,充分發(fā)揮廉政文化在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發(fā)展的重要作用,倡導“廉榮腐恥”的良好社會風尚,經研究決定,在廳直衛(wèi)生系統舉辦廉政文化書法繪畫•攝影作品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1.主辦單位:衛(wèi)生廳、駐衛(wèi)生廳紀檢組。
2.組織要求
廳直各單位、廳機關各處室要高度重視這次活動,把它作為今年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積極組織參加。各單位的黨委、紀委要做好牽頭協調和具體組織工作。各單位推選出的書法繪畫和攝影兩類參展作品原則上應不少于2幅。各單位的送展作品要在單位初選的基礎上推出,要好中選優(yōu),嚴把質量。兩類作品原則上控制在各15幅以內(小單位5幅),個人參賽作品每人不得超過3張(幅)。
3.參賽對象
廳機關各處室在編的公務員、廳直各單位在編的干部、職工包括所有的離退休人員。
4.作品報送要求
參展作品報送時間為:2010年12月15日前,報送地點:衛(wèi)生廳紀檢組311、409室。參展作品由參展單位統一送至衛(wèi)生廳紀檢組,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填寫統一規(guī)格的參展作品登記表。本次活動辦公室聯系電話: 6944525、6944583 。聯系人陶婭、韓紅陽。
5.相關說明
本次展出不收參展費,參展作品引起的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糾紛與主辦單位無關。展出前各單位要派出相關人員協助布展。所有參展作品展出結束后由參展單位統一取回,展品丟失責任自負。
二、作品內容與要求
1.作品主題
作品須緊扣“反腐倡廉”主題,積極倡導“以廉為榮、以廉為美、以廉為樂”的廉政文化氛圍和社會風尚。要求參賽作品主題突出、內容健康、格調高雅、圖文精美。
2.書法繪畫類作品要求
作品內容:表達“廉政”主題的古今詩、詞、格言、箴言、警句;體現廉政文化要素、寓意的繪畫作品(符合廉政主題的刺繡類作品亦可)。
書法繪畫作品一般要求:書體、繪畫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高于6尺,以條幅為主,書法繪畫作品由個人或單位統一裝裱后報送,方便懸掛。
3.攝影類作品要求
作品內容:體現廉政文化要素、寓意的自然景觀、人文景觀;反腐倡廉活動場景、廉潔自律先進人物;具有鮮明內蒙古特色的風光片。
4.作品一般要求
①參展作品應保持影像的真實性,后期制作除對作品進行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簡單調整外,不得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藝術加工。
②參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照片大小規(guī)格為長邊控制在40-60CM。作品須自行裝飾裝框,方便擺掛。
三、評獎
主辦方屆時將聘請有關人員組成評委,分別評出書法繪畫、攝影兩類獲獎作品各13幅,其中各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4名,優(yōu)秀獎5名,所有獲獎作品均頒發(fā)獎金和獲獎證書。為了保證參與的廣泛性,不允許個人重復獲獎(只限一幅)。主辦方將在元旦前后舉行頒獎儀式,對所有送展作品進行為期一周的展出,展出地點設在衛(wèi)生廳,展出時間另行通知。
四、其他
其他關于書法繪畫•攝影展的未盡事宜由主辦方負責解釋并進行協調。歡迎廳機關各處室和廳直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活動,報送展品。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