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公告)號 | CN1973847A |
公開(公告)日 | 2007.06.06 |
申請(專利)號 | CN200610022544.3 |
申請日期 | 2006.12.19 |
專利名稱 | 治療頭痛癥的鼻用液體藥物及其制備方法 |
主分類號 | A61K36/236(2006.01)I |
分類號 | A61K36/236(2006.01)I;A61K9/00(2006.01)I;A61K9/107(2006.01)I;A61K9/12(2006.01)I;A61K9/72(2006.01)I;A61K47/44(2006.01)I;A61P25/04(2006.01)I |
分案原申請?zhí)? | |
優(yōu)先權(quán) |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成都厚發(fā)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陳 剛;周家明;楊秀清 |
地址 | 610072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qū)牧電路16號同樂苑2棟1-101周家明收 |
頒證日 | |
國際申請 | |
進入國家日期 | |
專利代理機構(gòu) | 成都立信專利事務(wù)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濮家蔚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主權(quán)項 | 治療頭痛癥的鼻用液體藥物,其特征是以白芷揮發(fā)油和川芎揮發(fā)油為有效藥物成分,與藥物中可以接受的輔助添加成分共同組成,以生藥原料計的有效藥物成分含量比例為每100ml藥物中含有效藥物成分總量200-2000g,其中白芷和川芎的重量比例為1/0.2~2。 |
摘要 | 治療頭痛癥的鼻用液體藥物及其制備方法。該藥物以白芷揮發(fā)油和川芎揮發(fā)油為有效藥物成分,與藥物中可以接受的輔助添加成分共同組成,以生藥原料計的有效藥物成分含量比例為每100ml藥物中含有效藥物成分總量200-2000g,其中白芷和川芎的重量比例為1/0.2~2。藥物可以為乳劑型或凝膠型鼻用制劑,如滴鼻劑、鼻腔噴霧劑、氣霧劑或鼻腔吸入劑等多種制劑形式。作為有效藥物成分的揮發(fā)油,特別以采用超臨界二氧化碳循環(huán)逆流萃取、分離方式得到的為佳。該藥物在用于頭痛癥的治療上能具有更好的生物利用度和更加優(yōu)越的藥效作用,起效快且用藥量大為減少,大幅度節(jié)約了藥材的消耗量,也更加方便使用。 |
國際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