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30611 |
總例數(shù) | 40例 |
性別例數(shù) | 男23例,女17例 |
治療組例數(shù) | 30例 |
對照組例數(shù) | 20例 |
年齡區(qū)間 | |
平均年齡 | 治療組:65.5±12.6歲;對照組:63.8±12.5歲 |
疾病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并發(fā)癥 | |
藥品通用名稱 | 纈沙坦膠囊;依那普利片 |
藥品商品名稱 | 纈克;依蘇 |
藥品英文名稱 | |
劑型 | 膠囊;片劑 |
規(guī)格 | |
批準文號 | |
生產(chǎn)廠家 | 江蘇常州醫(yī)藥制藥有限公司;江西揚子江藥業(yè)集團 |
分類 | 化學藥品;化學藥品 |
用藥目的 | 治療 |
用法用量 | 全部患者均不限制使用洋地黃和利尿劑,對心功能Ⅱ~Ⅳ級者直接從小劑量開始加用倍他洛克(劑量范圍2.5~10 mg/d),對心功能Ⅳ級者待心功能達到Ⅲ級并穩(wěn)定的基礎上再從小劑量開始加用倍他洛克。治療組:口服依那普利10 mg/d,如血壓穩(wěn)定、耐受良好,1周后聯(lián)合口服纈沙坦8O mg/d,2周后依據(jù)血壓和患者耐受情況調(diào)整依那普利的劑量。對照組:口服依那普利5 mg/d,如血壓穩(wěn)定、耐受良好,1周后增至10 mg/d,2周后依據(jù)血壓和病人耐受情況調(diào)整依那普利的劑量。治療期間避免使用其他可能對心功能有影響的藥物。 |
聯(lián)合用藥 | 依那普利10mg/d |
療效評價標準 | 以治療8周后心功能變化作為判斷療效的依據(jù)。顯效:心功能達到Ⅰ級或改善Ⅱ級及以上;有效:心功能改善Ⅰ級;無效:未達上述標準。 |
治療效果及臨床指征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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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報道不良反應 | 治療組與對照組各有1例出現(xiàn)咳嗽,退出試驗 |
其他報道不良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