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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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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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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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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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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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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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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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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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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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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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或駐店藥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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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藥學專 業(yè)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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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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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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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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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檔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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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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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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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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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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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過 科 目 |
2013年報考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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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
起 止 年 月 |
單 位 名 稱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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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lǐng)取方式選擇(請在□內(nèi)打“√”):□自;□特快專遞。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wǎng)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nèi)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wǎng)上確認(網(wǎng)上繳費)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以駐店藥師資格報考初
級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駐店藥師資格證、駐店藥師注冊證(有效期內(nèi))、駐
店藥師繼續(xù)教育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nèi)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
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nèi)容與網(wǎng)上報名內(nèi)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 位 審 核 |
經(jīng)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請在以下□內(nèi)打“√” ): □報考級別為“考三科”條件; □報考級別為“考二科”條件。
經(jīng)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 gydjdsj.org.cn | ||
考試管理機構(gòu)審核意見 |
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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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時間 |
2013年11月9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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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與發(fā)證機構(gòu)審核蓋章 |
(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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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單位審核欄內(nèi),經(jīng)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 審批與發(fā)證機構(gòu)審核蓋章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 發(fā)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2013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考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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