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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醫(yī)藥大學200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醫(yī)學全在線  點擊數(shù)  更新時間:2006/10/3 23:54:58  文章錄入:凌林  責任編輯:凌云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0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將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復試與錄取工作,現(xiàn)將成都中醫(yī)藥大學200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通告如下: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后方能錄取。

2、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全校差額比例控制在1:1.2以內。

3、復試對象:統(tǒng)考、單考初試合格(合格標準為國家線基礎上根據(jù)各學科上線人數(shù)確定)考生。

4、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綜合面試、實踐能力考查、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5、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專業(yè)課筆試為100分;面試為100分(面試提問占50分,臨床或實驗技能占3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占20分)。專業(yè)課筆試成績低于60分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6、同等學力考生除必須參加上述復試內容外,還須參加2門本科階段該專業(yè)主干課程的加試(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考試科目相同,加試每科時間為2小時,總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7、復試按第一志愿學科進行,筆試科目以我校200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上公

布的科目為準。

8、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進行加權計算)排序錄取。

9、考生復試須攜帶學位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準考證、身份證、免冠1寸照片1張。

10、復試時間安排在4月22日到4月26日。(22日下午到相關學院報到,23日上午筆試)

11、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12、復試通知書于4月9日發(fā)出。

                                    成都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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