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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2008年考研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簡章(校本部)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北京大學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07/8/13 14:44:05  文章錄入:凌林  責任編輯:凌云

 

九、就業(yè)

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的研究生,畢業(yè)后應回原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yè),學校不負責就業(yè)。如原為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間發(fā)生原單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學生自謀職業(yè)。其他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yè)政策辦理。

十、申請碩博連讀

凡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在入學之后根據我校各學院(系、所、中心)規(guī)定申請碩博連讀,人數、比例、學習年限和選拔辦法由各學院(系、所、中心)決定。

十一、校本部獎學金和助學金:

1.學校設立的獎學金參考標準為:

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的碩士生一等獎學金金額為20700元/年,二等獎學金金額為17100元/年,三等獎學金金額為13500元/年。其中含生活費部分和沖抵學費部分(13500元/年)。

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的碩士生一等獎學金金額為17200元/年,二等獎學金金額為13600元/年,三等獎學金金額為10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費部分和沖抵學費部分(10000元/年)。

2.各學院(系、所、中心)參考上述標準自行制定獎學金設置和評定辦法,并實行動態(tài)評審。

3. 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軟件工程碩士、電子與通信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考試方式為單獨考試的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研究生、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外國留學研究生以及其它經特別說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獲得獎學金的平均覆蓋面一般不低于90%。

4.除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考試方式為單獨考試的研究生、外國留學研究生以及其它經特別說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招收的研究生仍按其招生簡章繳納學費以外,各年度未獲得獎學金的同學,須按上述標準繳納學費。

5.各學院(系、所、中心)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助研、助教、助管崗位,根據崗位工作發(fā)放津貼。

6.有關獎助學金的具體規(guī)定請參閱《北京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簡介》。

十二、學生住宿

1.2008年我校繼續(xù)實行住宿收費制,住宿費用自理。

2.除在軟件學院和在深圳就讀的同學外,其它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考試方式為單獨考試的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其它經特別說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招收的研究生,住宿及其費用自理,學校不提供住宿。

3.屬于“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援疆學科建設計劃”、“新疆研究生培養(yǎng)基地計劃”、“北京大學與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計劃”招收的研究生,學校可以協(xié)助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十三、調劑錄取

1.我校各院系內各招生專業(yè)名額可根據生源情況相互調劑。

2.我校將努力幫助達到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及相關要求,而由于名額所限未能錄取的考生聯(lián)系調劑單位。

十四、違紀處罰

如發(fā)現(xiàn)考生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并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五、招生咨詢

北大碩士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及有關注意事項、部分參考書目可在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網頁(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查詢;咨詢熱線(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醫(yī)學部)。免試生咨詢電子郵件為grsmss@pku.edu.cn,應試生咨詢電子郵件為grszsb@pku.edu.cn。醫(yī)學部電子郵件為zsyjs@mail.bjmu.edu.cn。

北大研招辦對外咨詢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辦公地點為北京大學紅二樓2102房間(郵政編碼為100871),歡迎廣大考生來函來訪。

十六、北京大學醫(yī)學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獎助學金和住宿等具體事宜請詳見其招生簡章。

十七、如在2008招生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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