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學須知
2015級研究生新生:
祝賀你被錄取為我校2015級博士研究生,現(xiàn)將入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憑我校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于2015年9月6 日來我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事先請假,無故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前務必登陸我校研究生學院網(wǎng)站http://www.gs.stu.edu.cn,了解新生入學報到最新通知。
三、碩士研究生入學后,將按我校獎助學金政策發(fā)放獎助學金。
四、收費項目:
1.2015級所有研究生新生需交納學費,學費標準10000元/生/學年;
2.住宿提供兩人間或三人間(住宿費1200~1350元/生•學年);
3.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應參加學生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按汕頭市近期公布的醫(yī)保交費標準執(zhí)行,已隨家庭參加了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或新型農(nóng)村合作醫(yī)療保險的不再重復參保,但需于入學報到時提交隨家庭參保的證明。
五、帶碩士畢業(yè)證、碩士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和上述證件的復印件,經(jīng)核查后原件退回,復印件必須上交報到處工作人員(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還需補交論文評閱書、答辨決議書復印件)。
六、帶黨、團組織關系。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汕頭大學黨委組織部(介紹信抬頭:省外寫“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省內寫“汕頭大學黨委組織部”),團員組織關系轉到汕頭大學研究生學院團委。
七、戶口遷移:新生入學時可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被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研究生,不辦理戶口遷移)。選擇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者,須憑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相關事宜咨詢汕頭大學保衛(wèi)處,聯(lián)系電話:0754-86503436.
【溫馨提示】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者,在校期間如需辦理保險、出國(境)等事項的手續(xù),須回戶籍所在地辦理。
戶口遷移證和錄取通知書在辦理入學報到手續(xù)時提交研究生學院團委,最后一并交給保衛(wèi)處(沒有辦理戶口遷移關系的新生請自行保管錄取通知書)。已持有居民身份證的新生在入學時還需繳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均需復印)。
辦理戶口遷移證時要特別注意:
1.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等都必須與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上的一致。
2.必須用電腦打印,因條件限制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由電腦打印而改由手工填寫的,必須另附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3.右下方必須清晰地蓋有公安部門戶口專用章(省級公安廳和當?shù)嘏沙鏊鶅蓚公章),其它政府部門、機關公章無效。
4.出生地和籍貫欄內容必須寫清楚“хх省хх市”或“хх省хх縣”而不能只填“хх省”或空缺;遷往地址必須是“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如出錯時則退回當?shù)嘏沙鏊;遷移證空白處應蓋上“以下空白”章。
5. 填寫內容如有更改,必須加蓋當?shù)嘏沙鏊禄蛐φ隆?
6.凡入學前未辦理居民身份證者,必須在戶口遷移證上注明居民身份號碼和“未辦理身份證”等字樣。
7.婚姻狀況欄必須如實填寫。
八、報到后,學校對研究生進行政治、業(yè)務、健康等全面復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標準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被褥、蚊帳、涼席等日常用品自帶,也可在我校商場自愿購買。
十、繳費方式:新生將學費、住宿費于8月25日前存入學校提供的中國銀行借記卡,相關繳費事宜請見《汕頭大學學生繳費指引》。借記卡及《汕頭大學學生繳費指引》隨錄取通知書一同郵寄給新生本人,請妥善保管借記卡,入學后學生的獎學金將通過存入該賬戶發(fā)給學生本人。
十一、新生入學后將進行英語分級考試(需自備無線調頻耳機,接收頻率為FM73.2MHz),本次分級考試將采用筆試形式,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和相關事項將在你們入學后另行通知,請考生在假期認真復習。
十二、學校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研究生學院地址:汕頭大學新行政中心4樓,聯(lián)系電話:0754-86502424。
汕頭大學研究生學院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