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15年度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
復試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復試要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考察、突出重點,特別是要強調考核考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同時要深入考察考生的專業(yè)興趣和素養(yǎng),并加強誠信評判。要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評價,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1.復試原則
(1)實行差額復試,學校原則上按學科門類控制在1:1.3左右劃定復試分數(shù)線。生源充足的學院(系)或學科,差額比例可適當放大。按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學校基本要求之上劃定復試分數(shù)線。
(2)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
2.復試的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浙江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含專業(yè)學位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復試分數(shù)線的基本要求(詳見附件)。
(2)符合2015年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忌趶驮嚽氨仨毻ㄟ^各學院(系)安排的報考資格審查,其中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由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進行資格審查。
3.復試的工作流程
(1)各學院(系)要加強對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領導。根據(jù)情況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專業(yè)副教授以上職稱者不少于3人),由辦事公正且沒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學院(系)的教師組成。
(2)各學院(系)要根據(jù)本通知精神,制訂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包括復試考生名單公示、復試的形式、外語聽力和口語的測試方法、初試和復試成績分別在總成績中所占的比例等),并在復試前在網(wǎng)上向考生公布,同時報研究生招生處備案。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學院(系)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管理類聯(lián)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系)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各學院(系)對主持和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工作人員應進行必要的培訓,掌握招生政策和紀律。要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特別是面試現(xiàn)場記錄),保證復試工作的公平、有效和質量。
復試的主要方式包括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等。各學科在考察學生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時,要全面考核學生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在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時,除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外,要注意考察學生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社會實踐等方面情況。
面試時間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鐘;同一學科(專業(yè)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tǒng)一。
(5)各學院(系)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學院(系)的復試結果負責。參加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學院(系)應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釋。
浙江大學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