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zhí)法監(jiān)察工作的通知》(教監(jiān)廳[2013]2號)、《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14]4號)和山西醫(y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山醫(yī)大校字[2009]97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量化業(yè)務課考核成績,明確綜合素質考核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目的
對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復試應著重考查其綜合應用所學專業(yè)知識的熟練程度、外語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心理人文素養(yǎng)等,從而更為全面地考查考生的培養(yǎng)潛質;對報考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在考查其基本理論知識、基本技能的前提下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著重考查其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實踐經驗、實驗能力和科研動手能力,建立符合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特點的選拔標準,保證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質量。
三、復試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全程負責對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訂復試工作辦法,指導和監(jiān)督有關院系及學科(專業(yè))開展復試工作。
1、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組成如下:
組長:王宏偉
副組長:解軍
成員:(以姓氏筆畫為序)
王軍、王志中、王彤、王英元、王斌全、劉強、杜永成
李亞蕊、張淑秋、張輝、趙長青、趙彬、晉建華、郭政
2、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組成如下:
組長:顧昭明
成員:(以姓氏筆畫為序)
毛紅勝、齊國樹
(二)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醫(yī),學,全,在,線,提,供gydjdsj.org.cn。各院系負責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系主任)擔任組長,負責制定本院系復試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各院系需委派一名負責研究生工作的工作人員擔任秘書,全程協(xié)調本院系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