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學費及獎學金
(一)學費
港澳臺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幣種:人民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中山大學-卡內基梅隆大學聯合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專業(yè)的雙學位博士,每年學費50000元;只授予中山大學學位的電子與計算機工程博士,每年學費35000元), 非全日制(兼讀制)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5000元。碩士研究生的具體學費標準可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閱。
學費一律按學年度收繳,逾期不交者,將作自動退學處理。
上述學費不包括學生的教材費、學生來校接受導師指導的往返交通費、住宿以及辦理各種證件的費用。
(二)獎學金
中山大學將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文件規(guī)定,設置港澳臺研究生獎學金醫(yī)學.全在.線gydjdsj.org.cn。獎學金實行動態(tài)管理,每年評定一次。具體評定辦法參見中山大學研究生教育獎助金相關規(guī)定。
四、培養(yǎng)方式
(一)港澳臺研究生的培養(yǎng)方式基本上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采取導師個人指導與集體培養(yǎng)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培養(yǎng)方案執(zhí)行。港澳臺研究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修有關選修課。
(二)兼讀制碩士研究生須按規(guī)定修完課程,至少應修滿30學分,每門必修課程的成績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與答辯。一般每周應有8 學時接受導師面授。如將面授時間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學習一次。 具體面授時間應在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內由導師與學生商定,經院系審批,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兼讀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一般應來校修讀外國語課程。 入學時第一外國語水平已達要求者,可獲準免修,但要參加該門課程的通過考試。
(四)兼讀制博士研究生暫未實行學分制。必修課程含第一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yè)課等四門以上(含四門)。每門必修課程的成績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學生每月定期到學校接受導師指導,基礎課及專業(yè)課授課時間由導師與學生商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五、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成績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guī)定者,經中山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六、違規(guī)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guī)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醫(yī).學.全.在.線網站gydjdsj.org.cn,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甚至取消學歷和學位。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頁將公布有關招生事宜,請考生及時上網了解。咨詢熱線:020-84113696, 020-84111686?忌嗫傻顷憟罂荚海ㄏ)的網頁或向各招生院系電話咨詢,了解相關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