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衛(wèi)生人才考試網(wǎng):2015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證書辦理通知:報名點選擇“武漢市直”的考生: 2015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證書已開始辦理。報名點選擇“武漢市直”的考生請于2016年4月11日起到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大廳領證處辦理證書。一、需提交的辦證資料1、持準考證或成績通知單(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成績查詢”中查詢成績);2、考生的身份證原件;3 報名點選擇“武漢市直”的考生:
2015年度
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證書已開始辦理。報名點選擇“武漢市直”的考生請于2016年4月11日起到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大廳領證處辦理證書。
一、需提交的辦證資料
1、持準考證或成績通知單(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成績查詢”中查詢成績);
2、考生的身份證原件;
3、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無效);具備免考資格的考生另外還需要提供符合免考要求的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無效);
4、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記照:二寸1張;
5、證書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2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九條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依照本規(guī)定第七條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nèi)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根據(jù)以上要求,武漢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市人事考試中心對合格考生的考試資格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頒發(fā)資格證書,復審不合格的,成績作廢,證書收回。
二、辦證時間安排
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5月12日(雙休、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00
三、辦證程序
1、提交審查資料。將準考證或成績單、身份證、學歷證書等原件提交工作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2、辦理資格證書。經(jīng)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當場頒發(fā)資格證書。
四、辦證地址
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漢口江岸區(qū)黃孝河路5號,武漢市公務員局旁一樓大廳,鄰近育才幼兒園)。
乘車路線:7、68、290、524、533、608、716、724、805、808、809等路公交車在黃孝河路花橋一村或解放公園路金色華府站下車后,步行100米即到;地鐵三號線香港路站(E出口附近)。
特此通知。請各位考生相互轉(zhuǎn)告。
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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