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武漢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
公 告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和《關于印發(fā)<武漢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武組文〔2013〕97號)文件要求,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6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范圍和對象
(一)公開遴選報考范圍和對象為
1、各區(qū)直黨政機關、街道(鄉(xiāng)鎮(zhèn))、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群團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已進行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的科級及以下職務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
2、各開發(fā)區(qū)(功能區(qū))街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群團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已進行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的科級及以下職務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
3、市直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的科級及以下職務工作人員;
4、市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機構下設機構、直屬分局,市司法局戒毒管理局所屬育新醫(yī)院、入所教育大隊以及5個執(zhí)法勤務機構,市國土規(guī)劃局所屬各分局等基層單位中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遴選
1、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
2、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工作人員;
3、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各區(qū)(開發(fā)區(qū))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選職位專業(yè)要求;
3、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選職位表為準;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5、在履職盡責中工作表現突出,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履職能力和資格條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不得報考與遴選機關(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中組發(fā)〔2011〕31號)所列應予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未滿服務年限的選調生;
4、五年內有嚴重違反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為8月10日9∶00-8月15日12∶00。
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http://www.whptc。org)填寫遴選報名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報考申請。每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且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二)資格審查
遴選機關根據報考者填報的個人信息,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遴選職位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對于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予以補填;如需補充資料的,可提供電子郵箱,要求報考者提供相關材料。
審查合格人數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取消該職位或相應核減公開遴選計劃數。
(三)報名確認及打印準考證
實行網上報名確認。報考人員在8月10日資格審查通過后至8月15日24∶00前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確認、繳費,按規(guī)定網上繳納考試報名費50元(鄂價費〔2007〕18號)。8月18日9:00至8月19日24:00從武漢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和內容
(一)筆試
筆試考試時間:8月20日 9:00—12:00。
筆試主要測試參加遴選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yè)知識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等能力素質。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考生可于8月24日12:00后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數與遴選職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武漢人事考試網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攜帶身份證、《武漢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需經工作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和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蓋章)、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工作業(yè)績證明、近2年崗位責任書等材料原件及《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在各遴選機關(單位)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該職位復審對象。通過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與職位遴選人數比例低于3:1的,取消該職位或相應核減公開遴選計劃數。
(三)面試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資格復審情況,在武漢人事考試網上發(fā)布面試公告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指定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進入面試后放棄面試的人員,需提供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材料,由遴選機關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該職位符合條件人員。
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測試參加遴選人員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能力素質。
遴選機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以組織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并在職位公告中明確。
(四)計算綜合成績
采用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綜合成績。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職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占20%計算綜合成績。
五、考察和體檢
(一)組織考察
遴選機關黨組(黨委)按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考察人數與遴選職位數1.5:1的比例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人選。各遴選機關組建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組不少于2人,到報考人員單位進行實地考察,采取工作實事公示、談話核實、查閱檔案、民主測評和評價、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履職盡責、干事創(chuàng)業(yè)和德才表現情況,分析考察對象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配程度。
(二)體檢
遴選機關組織考察人員進行集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修訂內容執(zhí)行。
六、公示與任職
遴選機關黨組(黨委)對報考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職位適配程度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集體研究提出擬任職人員名單,分別在遴選機關(單位)和干部所在單位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期7天(含5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對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經調查核實的,取消任職資格。需要實行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027)82402723(市委組織部)
(027)82402941(市公務員局)
市委組織部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公務員局
2016年8月9日
附件:
1、《2016年度武漢市市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職位表》
2、《武漢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