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頭遵紀守法,嚴格執(zhí)行各項制度;認真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職權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
二、認真履行職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嚴格執(zhí)行紀律,嚴格責任追究。
三、牢記兩個“務必”,堅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充分發(fā)揚黨內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
四、在學風、思想作風、領導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方面做表率,不做有損干部形象的事情。
五、不違反規(guī)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和禮品饋贈。
六、不放縱、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干部職權和影響經商辦企業(yè)或從事中介活動牟取非法利益。
七、不干預和插手各類建設工程招投標等市場經濟活動。
八、不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學習、培訓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游,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九、不在分配、購買、建造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
十、不借婚喪嫁娶之機收斂錢財或侵犯國家、集體利益。
十一、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性活動。
十二、嚴格遵循《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jiān)督暫行辦法(試行)》,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選票等非組織活動。
承諾人:局黨委書記、局長董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