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chǎn)場所 |
廣州天河區(qū)龍洞迎龍大道63號D4棟三樓 |
變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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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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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號 |
粵食藥監(jiān)械(準(zhǔn))字2009第2400022號 |
生產(chǎn)單位 |
廣州市科方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 |
廣州天河區(qū)龍洞迎龍大道63號D4棟三樓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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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名稱 |
二氧化碳(CO2)測定試劑盒(PEPC酶法) |
產(chǎn)品標(biāo)準(zhǔn) |
YZB/粵0503-2008《二氧化碳(CO2)測定試劑盒(PEPC酶法)》 |
產(chǎn)品性能結(jié)構(gòu)及組成 |
液體雙試劑,由試劑1(R1)與試劑2(R2)組成,比例為R1。篟2=3:1。可按比例混合成單一工作液使用。主要組成成份:R1:磷酸鹽緩沖液和磷酸烯醇丙酮酸(PEP);R2:磷酸烯醇丙酮酸羧化酶(PEPC)、蘋果酸脫氫酶(MDH)、NADH、MgSO4、穩(wěn)定劑和防腐劑。產(chǎn)品有效期:在2℃~8℃避光保存,自檢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為12個月,試劑開瓶后有效期1個月。 |
有效期 |
2013.01.12 |
批準(zhǔn)日期 |
2009.01.12 |
產(chǎn)品適用范圍 |
適用于臨床體外定量測定人血清或血漿中二氧化碳(CO2)的含量。 |
規(guī)格型號 |
100mL/盒、240mL/盒、320 mL/盒、420mL/盒、480mL/盒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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