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公告)號 | CN1853649A |
公開(公告)日 | 2006.11.01 |
申請(專利)號 | CN200510064683.8 |
申請日期 | 2005.04.20 |
專利名稱 | 一種治療猴子、雞眼、腳墊的外用藥物的制備方法 |
主分類號 | A61K33/04(2006.01)I |
分類號 | A61K33/04(2006.01)I;A61P17/12(2006.01)I;A61P17/00(2006.01)I |
分案原申請?zhí)? | |
優(yōu)先權 |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國華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國華 |
地址 | 157005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安區(qū)長安辦事處7委18組 |
頒證日 | |
國際申請 | |
進入國家日期 | |
專利代理機構 | |
代理人 |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主權項 | 一種治療猴子、雞眼、腳墊的外用藥物的制備方法,它是在15ml容量的瓶子中裝入2/3體積容量的醫(yī)用酒精,在酒精中加入1-10g的火堿,再滴入1-10滴的濃硫酸,混合均勻。 |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猴子、雞眼、腳墊的外用藥物的制備方法,它是在15ml容量的瓶子中裝入2/3體積容量的醫(yī)用酒精,在酒精中加入1-10g的火堿,再滴入1-10滴的濃硫酸,混合均勻,將本發(fā)明藥物2-3滴藥液滴在棉簽上涂遍病體,每日3次,連續(xù)使用3-4天后,病體可逐漸萎縮并脫落。當病體脫落處創(chuàng)面愈合后,用棉簽蘸上少許藥液涂在原病體周圍的亞臨床感染部位成極薄的一層即可。每天2次,連續(xù)使用3天,停用4天為一個使用周期。本發(fā)明藥物價格便宜,使用方便,安全性好,不復發(fā)。 |
國際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