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試院表示,如對考試成績有疑義,考生可在3月5日—6日9:00—11:30,12:30—15:30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欽州南路500號)申請統(tǒng)考科目成績復核。申請復核的考生須帶好本人準考證。申請專業(yè)課成績復核請直接到各報考單位 (申請時間同統(tǒng)考科目復核時間)。
成績復核只復核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評、加分錯、登分錯,不重新評閱答卷。復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復核科目成績總分?忌坏貌殚喆鹁。作者:張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