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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理工大學2007年考研復試分數(shù)線錄取線基本要求

更新時間:2007/3/25 醫(yī)學考研論壇 在線題庫 評論

大連理工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規(guī)則

  一 總 則

  第一條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一步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為加強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推進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完善創(chuàng)新拔尖人才培養(yǎng)選拔機制,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復試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擇優(yōu)錄取,確保生源質量。

  第三條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通過復試。

  第四條 各院(系)須根據(jù)教育部及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符合本院(系)學科特點的復試標準和辦法,并報研究生院審定、備案。

  第五條 為維護考生合法利益,各院(系)須提前在網(wǎng)上公布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名單、復試辦法,并將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告知考生。

  二 組織管理

  第六條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和錄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規(guī)則,確定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分配各院(系)招生名額,審批各院(系)上報的擬錄取和調劑名單;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復試外語聽力的命題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務、閱卷以及組織開展復試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七條 各院(系)應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復試小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應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系主任)擔任,成員應包括相關學科的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指導教師等;專家復試小組一般按二級學科組建,組長應由相關學科帶頭人擔任,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職務的教師組成,另須配備1名記錄員。根據(jù)參加復試人數(shù)情況可成立若干專家復試小組。

  第八條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織、協(xié)調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1)根據(jù)學校制定的復試規(guī)則,制定本院(系)復試工作的標準、辦法和具體實施方案,

  (2)根據(jù)本院(系)學科、專業(yè)特點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指導專家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

  (3)負責對專家復試小組進行必要的培訓,確保復試工作能公平、公正。

  (4)負責確定考生專業(yè)課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專業(yè)課筆試和綜合面試科目的命題、考務和閱卷工作;負責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工作。

  (5)負責制定外語口試和聽力測試的實施方案,并安排、組織好外語聽力考試。

  (6)負責審核各專家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復試結果和考生的其他情況。

  (7)負責確定擬錄取名單和申請調劑名單,并將錄取結果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8)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第九條 專家復試小組在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學科的復試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含面試、筆試、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

  (2)負責審查復試考生的資格。

  (3)負責做好復試考生的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工作。

  復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復試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

  三 資格審查

  第十條 院(系)負責組織對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準考證;

  (2)身份證(定向、委培考生須交一份復印件);

  (3)本科學習期間成績證明(作為復試參考);

  (4)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定向、委培考生須交一份復印件),無原件考生一律不準參加復試。對原件有疑問的,應及時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向發(fā)證單位核實。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應屆本科畢業(yè)考生則須提交本人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身份證明,否則視為同等學力考生;

  (5)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交在國家核心期刊發(fā)表的論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資質的開課單位教務處出具的11門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

  (6)少數(shù)民族骨干考生(錄取為定向生)還須提交《“少數(shù)民族高層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及考生所在單位證明;

  四 復試方式及內容

  第十一條復試一般包含三方面內容: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體檢。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是指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外語聽說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等。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則指對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心里健康以及人文素養(yǎng)等方面的考核。體檢工作在復試期間由研究生院委托授權體檢中心完成,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接收的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生可在當?shù)刂付ǖ亩壖椎纫陨厢t(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 復試方式和內容

  (1)筆試

  主要是專業(yè)課測試,是本學科(交叉學科的考生還包括對跨學科)的專業(yè)基本知識或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有條件的理工科專業(yè)可單獨組織實驗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核內容和方式由院(系)自定,其分數(shù)計入復試總成績。

  (2)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非外語專業(yè)考生的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由各院(系)自行組織實施。外語口語測試可放在綜合面試時進行,但必須制定統(tǒng)一的測試辦法和明確的評分標準。

  外語專業(yè)考生的第二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由外語學院自行組織,測試辦法和評分標準由外語學院制定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外語聽力測試滿分20分,口語測試滿分10分,外語測試總分3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查其綜合素質,識別少數(shù)專攻考研課程的應試考生所學專業(yè)知識的程度。綜合面試由各招生院(系)自行組織,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情況要有記錄,綜合面試結束后應認真填寫《大連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表》,并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shù)。綜合面試滿分2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建議面試分兩部分:固定內容、隨機抽取部分和主觀問答部分。復試小組對前者要有充分的準備。后者由可能成為其導師的專家主提問。

  (4)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涵蓋本學科本科階段主干課程的考試,每門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均為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試題內容應加強對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和實踐技能的考查,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yè)課復試內容相同,加試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院(系)復試前,任一門課不及格(不足60分)既不能被錄取,不再進入院(系)復試程序。

  (5)心里素質測試

  此測試結果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作為錄取時的一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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